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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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洪山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4-12-06 0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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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中共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9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站在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坚决扛起责任,有力有序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见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检视剖析,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压紧压实。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对每个阶段、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跟踪问效。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整改取得扎实成效。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及时调度分管领域问题整改进展,研究解决难点问题,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要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上传达学习全国民政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等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每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促进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三是面向支部党员干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集体交流讨论。在全局范围内以多种形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四是党组会上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湖北省慈善条例》《市民政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地名管理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民政工作法规,结合实际工作提出贯彻落实举措。五是邀请局法律顾问面向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民政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加大对街道、社区民政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力度,面向街道、社区民政工作人员下发《民政业务知识问答》。
2.关于“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上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洪山区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统战、保密、法治、安全生产、共青团和青年工作,传达全区组织、宣传、统战、民宗、信访维稳等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对《中共洪山区民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工作,举办我区2023年养老护理员培训和武汉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洪山区选拔赛。区社会福利院与德康医院就共谋养医融合新发展召开工作协调会,双方一致决议建成医养共管区,实现了“小病到床头,大病不出院,健康有人管”的医养目标。三是制定《社会救助工作平台核对规范通知》并下发至各街乡,低保中心工作人员每月对新增的社会救助对象进行逐一核对。四是加强与残联的沟通联系,每月共享数据进行比对核查,督导街道(乡)进行动态调整。加大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定期对街道和社区开展督查,指导街道开展自查和抽查,准确实时掌握残疾人状况。五是搭建并推广“小区治理月月谈”“邻里夜话”等议事协商平台。积极探索基层民主协商新模式,圆满举办洪山区首届基层治理创新之议事协商优秀案例大赛。在2023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中,我区共584人通过考试,目前全区社区工作者持证比55.11%。六是通过电话通知、工作群发布群公告等方式提醒社会组织按时参加年检,及时解答社会组织在年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关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成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深入天兴乡调研,听取天兴乡政府及天兴乡低保户意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就推进洪山区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工作进行研讨。从2023年9月起天兴乡农村低保户按照城市低保标准发放低保金。二是邀请高级社工师开展慈善基金专题培训,讲解法规政策及社区公益基金筹集管理办法。开展社区公益活动,创新公益市集。在区局指导下各街乡努力打造“综合性”“一站式”公益市集。广泛调动资源,形成党员引领、爱心企业资助、社会组织服务、个体商户让利、社区能人发力、居民学生参与等多元主体共建社区公益基金模式。三是扎实推进我区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成功上线洪山区慈善会信息化技术平台。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舆情应对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民政干部职工防范化解重大舆情风险的应急处置能力。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中共洪山区民政局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结合民政实际完善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巡察整改、清廉载体建设等重要工作纳入清单。二是运用“第一种形态”与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止,防患于未然。开展任前谈话,强调廉政纪律。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述职述廉要求,在2023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汇报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三是将公车管理纳入《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清单》管理,认真执行《洪山区民政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使用公车。加强油卡管理,及时规范记录使用情况。四是按照“谁处分、谁回访教育”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回访对象应访尽访。
6.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牢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不懈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将作风建设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坚持问题导向,在上级部署的相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中坚持实事求是,指导相关科室深入剖析问题。加强与区治庸问责办沟通,落实落细“日清日察”制度,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
7.关于“深入推进清廉载体建设缺乏力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学习《关于印发<2023年清廉洪山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并研究部署清廉洪山建设有关工作。强化监督管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以传达学习上级通报文件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制定局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清廉机关建设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全面压实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职责。召开区清廉村居工作推进会,印发指导性文件,明确示范点建设标准,实现清廉村居建设责任可量化、进度可衡量、质效可考评。成立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考评验收组,对2023年申报区级清廉社区示范点社区进行验收。
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各项“规定动作”,按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围绕指定内容开展讨论,提交学习研讨心得。
对无故不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以严实管理确保警示教育全覆盖。结合民政领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挖掘教育要素,结合民政领域警示教育案例和通报,引导党员干部自省自警、以案为鉴。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发《洪山区民政局租车管理制度》,明确租赁范围、租赁方式,规范局机关租车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车辆使用范围,依照审批流程使用公车,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发《洪山区民政局加班值班用餐审批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流程。制发《洪山区民政局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合同签署实施流程,加强局机关合同实施程序管理。工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集体学习工会规章制度、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能力。
11.关于“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组工作相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研究“三重一大”问题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安排办公室专人规范、详实做好会议记录。主动向纪检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表,邀请纪检组参与、指导、监督党组会议事决策工作。班子及班子成员严格按要求进行2023年度述职述廉。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开展学习研讨、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完整纳入整改清单,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将领导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调整到局内4个党支部中,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提醒制度。
13.关于“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社区、企业、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开展走访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持续推进党员下沉服务社区工作,定期通报下沉情况。进一步强化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督促支部书记带头履行支部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述职内容,突出“述我”。结合民政实际修订完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务政务公开等方面制度,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制定领导干部讲党课计划,机关党总支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实行洪山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党建工作指导站定期报告工作制度。鼓励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非党员积极参加学习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14.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向纪检组及时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和纪检监督小组成员名单,主动接受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以上率下,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巡察整改与民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切实维护民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全力维护行业和谐稳定和安全发展。
二是及时调整优化,有机衔接“当下改”和“长久立”。调整优化工作机制,坚持定期督促调度,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问效。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洪山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民政工作在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承担的历史使命,将区委巡察发现的问题纳入局党组监督重点,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为建功高品质大学之城和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区建设作出民政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公开期限: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
联系方式:电话027-87385389;
邮政信箱: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48号九重大厦3楼区民政局办公室;
电子邮箱:whhsmz@163.com。
中共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党组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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