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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区安监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7-11-20 10:31

名       称:区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国庆中秋及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区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国庆中秋及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1-20 10:31 字号:

 

 

 

 

 

洪安〔201722

 

 

区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国庆中秋及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天兴乡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以及党的十九大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区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和十九大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抓好国庆、中秋及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街乡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

势和压力,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来,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当前和下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各街乡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点时段亲自检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隐患亲自督办,其他分管领导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抓实、抓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确保节日和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摸排整改隐患

针对国庆、中秋及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严密的安全检查方案和防范措施,突出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交通、特种设备、旅游景区(点)、油气管线、城市燃气、城市地下管网、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地铁、仓库、冶金、电力、桥梁、隧道和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监管。

(一)危险化学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各类消防、防雷、安全、环保、应急等设备设施可靠有效,各类罐区、堆垛、集装箱堆场、仓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各岗位作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并规范作业。

(二)消防。各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敬(养)老院、车站、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各街乡各部门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物流园区等场所和企事业单位内的消防督查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场所要严肃处理,对符合临时查封、“三停”和拘留的违法行为坚持顶格执法,对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坚持一律关停,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三)建筑施工。各街乡各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工地(包括公路道路工程、水上工程、地铁施工、装修施工、拆迁工地、危房改造)安全生产督查,开展“危大工程”、轨道交通、城市高架、跨江跨湖桥梁工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参建各方履责情况检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工程施工安全规范和标准要求,对在建工地进行自查,凡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一律停止施工。

(四)旅游及大型活动。各类旅游景区(点)要根据规定的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及早制定运力调配和客流疏导方案,加强旅游客运监管、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检查、游客安全宣传,危险区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人员密集区段和景点要安排专人负责疏导,防止发生危险。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各类大型活动的审批,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和举办单位制定好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并事先进行演练;要安排足够警力,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确保人员密集和公共活动场所安全。

(五)交通。要切实抓好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及铁路沿线安全,做好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依法严肃查处客运车辆超载、超员、超速,带“病”上路、客货混装、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机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全力开展交通隐患“大清零”行动,全面整治交通危险路段。要组织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大排查及站车线安全专项督查,科学调整巡逻防控力量,对重点区段、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严密防控,确保重点人(物)“不上路、不肇事、不漏管、不失控”,坚决防止发生危及铁路安全的重特大案(事)件,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六)特种设备。重点检查车站、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居民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进一步强化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液化石油气及天然气充装站等设施的安全监管检查。

(七)粉尘涉爆企业组织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关企业要迅速组织专班和专家,及时研究整治。各街乡各部门对不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和法定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立即采取强制手段,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粉尘涉爆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相关证照不全,未设置独立厂房或厂房建在居民区内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改。

(八)其他方面。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纺织、民爆物品、烟草、食品、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地下管网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其在节前全面开展一次安全检修,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正常供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操作规范到位。

三、严格监管执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三巡查组20177月巡查武汉市时反馈指出的10项安全隐患和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四督查组20179月检查的问题、2017年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3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省安委会办公室在湖北日报公布的我市22处安全隐患和3家粉尘涉爆企业18处安全隐患,按照“三个必须”和隐患整改“一隐患一专班、一隐患一方案”以及“五落实”的要求,全部实行挂牌督办。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挂牌和跟踪督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产停业,并依法实施关闭。对拒不整改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集中公布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责,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四、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安全工作机制

要严格落实国庆中秋及十九大期间请销假制度,各街乡各部门主要领导原则上不能离汉,确因工作需要离开的,必须按程序报批。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不得安排勤杂人员替岗代班。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有事报信息、无事报平安,对迟报、漏报、瞒报、误报安全工作信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实效性、针对性强的应急救援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物资、人员、通讯和交通工具保障。

 

 

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921          

 

 

 

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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