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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洪安办〔2021〕8号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构:洪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8-27 17:00

名       称: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8-30 10:00 来源:洪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字号: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高校、有关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和基础性法律,《安全生产法》的修改是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组织,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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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实施方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根据该决定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广泛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新的变化和主要内容,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打造“五个中心”、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提供思想保证和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全面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两个责任”,有效提高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管三必须”行动自觉,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企业生产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四类群体”红线意识、法治思维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教育培训,掀起学习热潮。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高校、有关企业要围绕各自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部门人员学习培训,组织落实好本地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新《安全生产法》教育培训。

一是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体学习、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系列培训。

二是开展领导干部宣贯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要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并进行研讨。同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实际,通过安全生产综合会议、形势任务报告、领导菜单式选学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

三是强化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分期、分批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立法宗旨和精神实质,熟悉法律内容,准确理解条款内涵,提高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抓好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将新《安全生产法》列入“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必学课程,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为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打牢群众基础。

(二)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贯矩阵。

一是突出正面宣传引导。依托辖区湖北省应急安全实践教育基地资源,分时分区开展宣教活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高校、有关企业及时总结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经验和做法,并向主流媒体进行推送,积极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二是加强立体宣传覆盖。发挥好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利用好宣传栏、橱窗、文化长廊、活动室等传统宣教载体,整合好户外显示屏、电梯显示屏等宣传资源,广泛宣传新安法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

三是注重有效宣传到达。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微信有奖知识问答。采取短视频等宣传形式,运用面对面咨询、点对点上门的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法,加大对安全应急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大型小区等场所的宣传渗透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贯彻落实,健全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执法检查。对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新规定、新标准,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专项行动,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将新《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落细落实。

二是坚持“边执法边普法”。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依法开展“说理式执法”,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推动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开展“以案说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久拖不决、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集中惩治一批典型违规行为,曝光一批负面典型案例,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之目的,增强新安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四是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加快建立部门执法信息互通共享、企业违法行为联合打击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和存在职责交叉的领域,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高校、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将其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与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二)全员覆盖,有序开展宣贯。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高校、有关企业要有序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确保党政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培训全覆盖。在学习宣贯过程中,要针对修改的42条内容,逐一进行释义学习和领会,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高度统一,真正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新《安全生产法》“利剑高悬”,有效打击震慑违法企业,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中趋好。

(三)强化督导,确保学习实效。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高校、有关企业要全面优化学习评价体系,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能力,全力防控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督查、检查等活动,将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企业的学习、培训、宣贯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确保学习宣贯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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