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洪山区城管执法局

成文日期:2025-06-26 08:00

名       称: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对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6-06-01 14:56 来源:洪山区城管执法局 字号:

李海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绿化用地复合利用做新能源停车场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紧扣城市发展痛点,提出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停车+绿化”复合利用模式对破解土地资源紧张、缓解新能源停车难题、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实践价值。我局立足建议原案,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积极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和成效

(一)高位重视领衔,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区政府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将其列为2025年洪山区政协重点提案,成立由分管副区长牛正可同志任组长、城管执法局局长林展云同志任副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统筹发改、规划、住建、交管、街道等多部门协同。围绕提案核心工作目标,聚焦解决停车难、优化空间利用、提升城市界面等核心要点, 通过系统调研相关政策法规及示范案例,全面掌握复合利用的政策依据、技术路径及难点痛点广泛征求意见并反复打磨,最终形成《政协洪山区十届四次会议4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并以区政府办名义下发。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办理时限,压紧压实提案办理责任,确保提案办理责任明晰、推进有序。

(二)梳理地块资源,协同统筹充电设施建设。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统筹项目推进,严把实施监管,聚焦小微地块整治、公园绿地新改建与桥下空间复合利用,联合街道系统梳理可开发公共空间资源。同时,统筹洪山区资建局、发改局、住更局、交通大队等部门力量,协同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与新能源停车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武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工程规划许可和项目报批流程,确保新建项目全面落实充、换电设施配建或预留要求。2022-2024年,我区完成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数量共19350个,极大缓解了区内新能源汽车充电供需矛盾。此外,积极做好停车及充电设施项目备案工作。2025年1至5月,全区完成充电设施相关项目备案47个,涉及总投资额1.13亿元,以优质服务支持项目落地,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

(三)盘活闲置地块,打造小微地块改造样板。以小微地块整治为抓手,主动谋划,积极推动,组织各街道充分挖掘和灵活利用闲置地块、宅间绿地、环境死角等各类公共空间,对空置地块环境开进行现状调研与问题分析,开展系列综合整治工作。以完成清理、清拆、清洁等为基础,结合实际需求,按规划要求合理配建生态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等相关新能源停车设施。近年来,在我局指导、协调下,相关街道根据土地性质、规划方案及资金安排,将洪山街南湖新城菜市场、珞南街桂湖东路停车场、青菱街园艺场、洪山街洪达巷等多个空置地块建设为新能源停车场。2025年,指导青菱街道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铲除清理旭辉都会山南侧丽水路与青菱寺路交叉口位置空置地块私垦菜地,由青菱湖经贸集团改建为停车场。该停车场项目总面积2664平方米,规划有停车位130个,停车位后方种植各类乔木70余株。同时,张家湾街道胜利丰园集体用地改造项目已完工。珞南街广厦六公司停车场提档改造、洪山街红旗欣居闲置地块停车场等项目正全速推进中。

(四)拓展公园功能,释放绿地复合利用潜力。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充分挖潜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推进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结合公共绿化等控制用地,在规划绿化用地建设及现有绿化升级改造中,复合建设一批地下停车库。目前我区含公用停车场的在建公园项目共三项,已完成公园改造项目一项。目前我区含公用停车场的在建公园项目共三项,已完成公园改造项目一项。其中光霞片区碳汇能力提升项目投资7.4亿元,公园总面积10.19公顷,共设置地面生态停车位35个,地下停车位230个,同时按20%比例配建新能源充电桩46个,预计于2025年12月完工;洪山区大洲村儿童友好型城市空间建设项目总投资1509万元,用地总面积约21726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4988平方米,绿化率69%,铺装场地及园路面积约613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平方米,设置地面生态停车位32个,已预留充电桩容量并对接运营公司计划加装充电桩。该项目已取得可研批复,目前已挂网招标;巡司河风情公园南侧区域有一块市政空闲用地,拟新建停车场停车车位40个,配置36个充电车位36个,项目现场已完成清理垃圾,停车场分项正在施工中;青菱河路东侧口袋公园项目总长度约为 1.1km。项目总面积为 49560平方米,其中公园面积约为 29670平方米,预控绿地面积约为 19890 平方米,规划停车位24个,项目已竣工。2025年6月,张家湾地下停车场正式对公众开放,提供各类车位355个,包括新能源充电车位106个。通过公园绿地的地上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有效增加了公共停车供给,实现了生态效益与实用功能的双赢。

(五)激活桥下空间,提升城市空间综合效能。2024年武汉市城管委出台《武汉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武汉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管理工作,强化桥下空间利用安全,净化桥下空间利用环境,提升桥下空间利用品质,开展桥下空间改建停车场的系列工作。2025年3月,我局紧跟要求,指导区广美清洁有限公司在烽火路-京广铁路三环线桥下空间,打造烽火路新能源环卫车辆停保场,有效提供环卫车位56个;由武汉市城管委牵头,开展友谊大道-罗家港交叉路口立交桥桥下空间复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市城市建设集团,项目规划设计总面积15179平方米,计划利用立交桥桥下空间复合利用建设娱乐活动场地,将停车场和广场休闲区域与绿化相结合,打造生态空间,初步设计设置地面停车位78个;积极推动天兴洲文旅开发,引入新华集团在天兴洲桥下空间建设大型停车场,规划停车位共计1712个,含充电桩停车位225个,目前项目一期正在建设中。通过创新利用桥下空间,有效拓展了停车资源,显著提升了城市空间的综合使用效能。

二、下一步工作

(一) 进一步统筹全区停车场建设。资建局将继续积极推动多元共建,鼓励市场主体、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场地增设充电设施,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充换电一体化站点建设。住更局聚焦重点区域需求,联合教育、卫健、商务等部门,在学校、医院、商圈、景区等区域试点“绿化+停车+充电”复合利用模式,提升资源集约化水平。发改局将持续做好与上级部门衔接沟通,将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推动相关支持措施落地,促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城管局将立足公园绿地建设及“四线一口一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等相关工作,充分挖掘公共空间复合利用资源建设新能源停车场,既提升地块的利用价值,又避免后期环境问题的反弹。

(二) 进一步规范绿化复合利用设计。城管局严格施行"一地一案"审查机制,强化绿化设计指导。重点推动绿化与停车功能融合,采用立体绿化、屋顶绿化等创新形式保障绿化面积。方案设计阶段落实乔木种植、透水铺装等生态措施,确保项目符合绿地率要求。

(三) 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质效监管。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坚持规范有序、质效并重原则,积极推动各项停车场项目建设工作有续进行。资建局强化规划、建设、验收全流程监管,确保充、换电设施与停车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用。住更局从严把控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加强建设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进一步拓展停车空间复合功能。在新能源停车场建设中适度植入商业服务配套,打造"停车+"多元模式以提升土地效益。地下层预留文化活动空间,利用墙面及闲置区域展示本土历史文化与艺术作品,增强空间文化吸引力,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

(五)进一步加大公众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宣导绿化用地复合建设停车场的生态与经济价值。策划新能源停车场体验日等互动活动,联合媒体推出专题报道及公益广告。组织绿色出行打卡,联动社区物业深化宣传,全面提升公众认知度与参与积极性。

(六)我们将继续以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为建设宜居、绿色、智慧的城市贡献力量。再次感谢您对城市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6月26日


附件: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

./t20260601_2771664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