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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区城管委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5-08-18 00:00

名       称:区城管委关于印发《2015年度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城管委关于印发《2015年度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08-18 00:00 来源:区城管委办公室 字号:

 

洪城管〔2015〕21号

 

区城管委关于印发《2015年度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5年度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洪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5年6月30日

 

 

2015年度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落实省、市、区纪委全会关于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工作部署,督促城管委各单位全面履职尽责,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2015年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履职尽责,圆满完成督促检查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三转”要求,将民主评议政风工作转到加强对区城管委各单位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的督促检查上来,增强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的意识和能力,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城管委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城管系统的满意度。

督促检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督建分离”的原则,在市城管委、区纠风办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区城管委在认真抓好本部门履职尽责的同时,对全委各单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督办;委属各单位认真抓好本单位履职尽责措施的落实。

二、组织领导及分工

(一)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城管委成立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谈华宇   

常务副组长:张金艳

    长:严庆平  陈志荣  杨士启  袁运松

 宋玉玲  徐开志  李光伟

      员:石红军  罗汉江  胡凤玲  雷霓

                    陈发国   

            郑文章  王百年  万华初

领导小组下设履职督查工作专班,由副组长张金艳负责日常工作,从委纪检科、委党政办、委计财科、委人事科等科室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全委各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二)履职尽责督查工作专班职责

1、巡视督查。指导检查和督办履职尽责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整理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

2、综合协调。负责与市城管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相关部门、政府办的协调联络;负责全委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协调督办;协助领导小组搞好信访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其他综合协调落实工作。

三、督促检查的对象

区城管委作为全区31个职能部门之一,列入行政执法类单位(共16家单位)接受区纠风办督促检查;委属各单位接受区城管委督促检查;区城管委在接受本区纠风办督促检查的同时,接受市城管委的督促检查。

四、督促检查内容及分工

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服务改善民生方面、转变工作作风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禁止法外设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查处执法不公不严问题。

1、深化城管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广泛学习建设法治政府、依法加强城市管理、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重要内容,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培育执法队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渣土办)

2、做好全区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牵头单位:区查违办;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3、开展全区油烟噪声和园林绿化管理执法工作。

(牵头单位: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监察中队)

4、强化行政监督,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监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牵头单位:纪检科;责任单位:党政办及相关业务科室、委属各单位)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坚持贯彻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解决。

1、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组织城市综合管理检查考评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环卫科;责任单位:清扫一、二、三、四队,机扫队,厕管站,质检站,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

2、组织落实全区110联动工作,推进数字化的运行,加强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调度和处置;督促城市道路井(沟)盖所有权、日常巡查(监管)城市架空管线容貌。

(牵头单位:110联动工作科; 责任单位:110数字指挥中心)

    3、落实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安全监管,加强路名牌设置管理、燃气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设施科;责任单位:市政维修队、渣土办)

4、落实全区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推行环卫文明作业,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做好环卫作业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委环卫科; 责任单位: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清扫一、二、三、四队,机扫队)

5、推进垃圾转运台管理建设,公厕建设等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加强垃圾转运台运行、垃圾运输等日常监管,做好生活垃圾服务费收取工作。

(牵头单位:委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科;责任单位:规费站,清扫一、二、三、四队,机扫队)

6、做好户外广告、景观灯饰、门面招牌、横幅布标的管理、整治和安全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市容科)

7、做好全区渣土控管和治超工作,实现渣土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

(牵头单位:执法大队;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治超专班)

8、通过宣传专栏、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城管部门的工作职能、法律法规、办事程序,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并大力宣传城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宣传督促检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增进群众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负责电视问政、行风连线有关的组织协调事宜。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武汉市“十一条禁令”精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等庸懒散问题。

1、及时受理和督促解决企业和市民通过“市长专线”、市政投诉中心、城管110、来信、来访等渠道反映的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投诉和咨询,提升咨询、投诉件办理的群众满意率;加强行风连线网站媒体监督平台的办结率、回复率,提高满意率。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纪检科、110数字指挥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委属各单位)

2、加强党员干部职工队伍教育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城市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3、在城管执法工作中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杜绝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的问题。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4、规范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办件办结率;积极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开展预约式服务、便民式服务、微笑式服务,积极打造“服务态度最优、人民群众最满意”的便民服务窗口。

(牵头单位:纪检科;责任单位:规费站、渣土办)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深化城管领域改革、推进城市管理转型升级各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发挥表率作用;重点整治城管委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具有城管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1、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内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牵头单位:纪检科;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党(总)支部)。

2、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等问题;制定加强作风状况和作风建设检查考核办法,健全作风问题专题约谈、跟踪督办、明察暗访跟踪机制,严肃查处和点名通报曝光违反纪律的行为。

(牵头单位:纪检科;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党(总)支部)。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1、整合投诉平台,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建立健全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快速处理、问责和反馈机制;畅通城管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认真解决各类投诉问题,不回避,不积压,不上交矛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强化责任,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

(牵头单位:110数字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2、结合群众反映突出的车辆超载影响道路桥梁安全问题,组织开展“治超”专项整治;委属各单位确立1-2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要实行一个专项一名牵头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套整治措施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执法大队;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治超专班、相关业务科室、委属各单位)

3、及时受理和督促解决企业和市民通过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媒体问政、行风连线等多种渠道反映的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投诉,切实提高投诉办理的群众满意率。

(牵头单位:纪检科;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委属各单位)

4、配合做好电话抽样调查及问卷测评。积极配合上级纠风部门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和集中民主评议工作,科学确定接受调查的城管部门工作服务对象,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公正性。

(牵头单位:纪检科;责任单位:委属各单位)

5、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全委通报。委属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发现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纪检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五、督促检查方式、检查结果产生及其运用

(一)督促检查方式

区纠风办将采取明察暗访、第三方监督、点题督查、集中评议、倒查追究等方式对全委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督促检查结果产生及运用

区纠风办将对督促检查结果实行百分制考核,总分为100分,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一是第三方评议(电话抽访30分),11月份进行;二是集中测评(30分),6月、12月分别组织一次;三是全媒体监督问题整改(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平面媒体问政、行风连线,20分);四是平时工作评价结果(20分)。

平时工作评价包括上级考核各部门查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和交办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履职督查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情况10分、市长专线交办问题整改情况3分、行政投诉反映问题整改情况4分、专项整治(自立项目)效果评价情况3分。被督促检查单位在工作中主动发现并查处问题的,给予加分;长期未发现问题且被上级部门发现后责成调查处理的,给予扣分。督促检查结果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90分以下、75以上(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结果作为城管委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优秀(先进)单位评选挂钩。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单位全委通报表扬;得分在75分以下的单位,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工作单位;连续两年不合格且排名居末位的单位,将追究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

六、实施步骤

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中旬)。一是健全机构。委属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抽调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二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网络、LED显示屏、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等,向社会宣传、介绍城管工作的职能作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城管委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三是公开承诺。认真梳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制定方案。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委属各单位工作方案于7月10日前报区城管委履职督查办。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7月初)。一是自查自纠。委属各单位围绕履职尽责内容,组织职工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归纳整理、分析原因、边查边改。二是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上门走访、网络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公开承诺自立项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确立1至2个自立项目,并依据部门职责,通过媒体、网站,及时向社会做出公开具体的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7月中旬至11月)。一是整改突出问题。委属各单位要对自查自纠、上级明察暗访、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平面媒体问政、行风连线、问卷测评等曝光的问题以及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逐步整改到位。二是针对自立项目,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寻找解决途径,尽快加以解决。三是建章立制。委属各单位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专题分析,把完善制度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标本兼治,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第四阶段:集中测评(6月、12月)。一是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委属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级纠风部门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科学确定调查对象,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公正性。二是参加市组织的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及时督办问题反馈,确保服务对象满意。三是配合组织好集中评议。按照各级纠风部门的要求,配合组织好服务对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评代表的集中民主评议。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11月至12月)。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的总结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履职尽责长效机制,研究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检查监督机制,使下一步开展工作做到程序化、合法化、规范化。履行职责是一个长期的并不断完善提高的过程,也是对每个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要逐步建立履责的程序、方式方法、质量标准体系,有效提高城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履职尽责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检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进度,抓好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

(二)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加强履职尽责检查工作同当前城管工作结合起来,同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水平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推动,既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又真抓实干抓好工作落实,保证“两不误,两促进”,以加强履职尽责检查工作为动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更上台阶。

(三)严格要求,奖优罚劣。工作专班随时进行明察暗访,对委属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对开展活动组织不力,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检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当年评先资格。

(四)加大力度,执纪追责。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不包庇不掩饰,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过公开通报、点名曝光等方式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洪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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