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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洪山区城管执法局

成文日期:2025-05-26 11:40

名       称: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序号2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序号2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05-26 11:40 来源:洪山区城管执法局 字号: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序号2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我区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25)已完成整改,现按要求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码头岸线整治不彻底。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均指出非法码头及非法侵占岸线问题。武汉市整改方案要求,打击取缔非法码头,对各类码头进行分类处置。督察发现,已于2022年底上报“关停封存”的蔡甸区临时砂石集并中心仍在夜间作业;汉阳区龙欣物流码头新增泊位违规经营,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东西湖区舵落口港实际使用泊位6个,超出许可范围使用泊位3个,且违规泊位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已关闭的黄陂区、东西湖区、汉阳区、新洲区、洪山区等5个临时砂石集并中心的混凝土道路、堆场和房屋等未拆除,未按要求完成生态修复。

二、整改目标

牢固树立“生态优先”“共抓大保护”的发展思路,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洪山区临时砂石集散中心生态修复要求,全面提升洪山区岸线整治目标,稳步推进长江生态修复工作。

三、整改措施

1.积极谋划,推进洪山区综合散货码头的规划、建设工作。 按照《武汉港总体规划(2022—2035 年)》的规划,申报在洪山区临时砂石集散中心的原址规划建设洪山区综合散货码头。

2.有效利用原洪山区临时砂石集散中心的混凝土道路,避免 道路重复建设,降低行政成本、节约后期散货码头建设资金;督 促综合散货码头做好环保措施、生态修复等工作。

四、完成情况

(一)压实整改职责,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高度重视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岸滩生态修复整改工作,多次组织召开洪山区临时砂石集并中心环保督察整改现场推进会,市水务和湖泊局、市交通局水路交通执法支队七大队、洪山区水务和湖泊局、青菱街、横堤社区、码头业主等参加会议。现场踏勘洪山区临时砂石集并中心混凝土道路、场地、活动板房等,在市水务部门的指导下明确了岸滩生态修复范围和复绿方式,仅保留一条应急消防道路,其余区域混凝土道路、场地及房屋拆除,恢复自然原貌。根据推进会领导指示,制定《关于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岸滩生态修复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方案》,拆除洪山区临时砂石集并中心混凝土道路和场地及活动板房,对洪山区临时砂石集并中心退出后的岸滩进行生态修复。10月11日,向武汉市交通运输局上报《关于洪山区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岸滩生态修复的请示》,市交通运输局同意开展码头岸滩生态修复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思想维稳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武汉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市序号25、26)验收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协调相关整改单位和码头业主推进洪山区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岸滩生态修复工作。2024年7月、8月,多次约谈码头企业业主,传达环保督察整改要求,认真听取企业诉求,帮忙企业化解矛盾,协调混凝土道路和场地及活动板房拆除工作,企业同意自行拆除。

(三)强化沟通协调,稳步推进整改工作

为保证整改工作稳步进行,我局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区城投公司、华中港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洪山区临时砂石集并中心所有码头业主参会,组织研究洪山区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岸滩生态修复的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协调推进临时砂石集并中心混凝土道路等拆除工作;经过多轮协商,所有码头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承诺书》,承诺积极配合环保督察整改要求,采取自拆形式完成清除工作。

9月27日至10月20日,洪山区临时砂石集并中心码头开展混凝土道路和场地及活动板房拆除清运工作。目前,除保留了一条应急消防通道约300米,其余道路、场地、房屋已全部拆除清运。调离集装箱约20间,拆除房屋约200平方米,拆除混凝土道路和场地约2.5万平方米。经与区水务局沟通征求意见,洪山区临时砂石集并中心码头混凝土道路拆除清运后,生态修复方式为自然恢复原貌。

11月5日,区城管局组织洪山生态分局、洪山区水务和湖泊局、青菱街道到洪山区临时砂石集散中心对码头岸滩生态修复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市序号25)工作进行区级验收,参会单位均同意验收。

11月25日,区城管局向洪山区人民政府上报《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市序号25)申请市级验收的请示》及相关销号台账,区政府领导同意验收并以区政府名义上报相关材料至市交通运输局征求销号意见。

12月13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级验收组到洪山区临时砂石集散中心,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序号25)市级验收工作,区政府办、区城管局、区水务局、洪山环境分局、青菱街道陪同参会。通过实地检查、资料查阅等方式验收洪山区临时砂石集散中心混凝土道路和场地及活动板房拆除清运、自然复绿等情况,同意洪山区码头岸滩生态修复工作验收销号。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7207136

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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