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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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区房管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5-08-10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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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胶囊房” 集中整治的工作推进方案 |
洪房局〔2015〕1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出租住房的安全管理,维护住房租赁各方合法权益,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根据《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出租住房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房管局关于开展违规出租住房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对辖区“胶囊房”进行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房管局关于开展出租住房综合整治的工作要求和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有效整治“胶囊房”,建立部门联动、各尽其责的整治工作格局,营造居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胶囊房”集中整治,使我区房屋租赁经济机构违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房屋安全隐患明显减少,“胶囊房”整治长效机制健全落实。
三、组织领导
成立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胶囊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徐作启任组长,副局长曹革勇、调研员高进德任副组长,房管站、安全鉴定站、物业科、市场服务中心、法规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房管站办公。
四、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落实全区“胶囊房”整治工作,提高整治工作实效,房管站、物业科、安全鉴定站、市场服务中心与法规科建立起联动机制。具体分工如下:
房管站:设立胶囊房投诉举报热线,做好市、区督办件、投诉件、信访件的登记、转办及回复工作。负责与综治办协调,加大对使用“胶囊房”违法违规租赁行为的查处力度。
物业科:负责指导、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房管专员发现、记录建设使用“胶囊房”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劝阻、报告。
安全鉴定站:负责受理个人或单位提出的疑似“胶囊房”安全鉴定申请,对疑似“胶囊房”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综合评估“胶囊房”对房屋整体结构、质量和安全的影响。若有房屋安全隐患问题的,依规处置。
市场服务中心:加强对房屋租赁经纪机构的行业监管,堵塞“胶囊房”租赁双方的中介渠道,加大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法规科:配合房管站、安全鉴定站、物业科、市场服务中心四个部门的工作,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整治措施
1、全面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对全区“胶囊房”展开全面排查摸底,及时受理居民举报投诉和物业服务企业报送的“胶囊房”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整治“胶囊房”档案,健全完善信息记录、分送、跟踪、反馈等制度。
2、组织核查认定,部门联动处理。接到有关“胶囊房”问题后,应及时进行核查,做出初步认定。整治专班上门核查时,对阻碍核查的,与综治部门协调,由综治部门牵头依法处置。
3、开展集中整治。根据排查摸底的情况,结合我局相关各部门职能,有局整治专班适时组织集中整治。房管站、物业科、市场服务中心、安全鉴定站按照各自职责行政职能,分别向业主和租赁当事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负责人在规定期限自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房管站与区综治办协调,由区综治办牵头依法启动综合执法程序。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胶囊房”整治工作。组织开展“胶囊房”集中整治是我区当前重点要解决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是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克服畏难情绪,科学安排,落实整治工作各项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2、落实责任,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跟局市委和市局的文件精神及主要领导的指示,我们要增强整治“胶囊房”工作的紧迫感,加强协作,落实责任,全力推进,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取缔“胶囊房”。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责,不推诿、不扯皮。
3、加强宣传,注意舆论疏导。整治过程中,我局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房屋租赁政策的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规范出租人租赁意识,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形成依法出租、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同时,要认真接待投诉群众,诚恳接受媒体监督。
武汉市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月20
抄送: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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