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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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区房管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5-08-10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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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区房管局关于印发《全面督导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四资”移交和做好公共收益开户建账、聘请“两委”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洪房发〔2015〕 4 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全面督导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四资”移交和做好公共收益开户建账、聘请“两委”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7月20日
全面督导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四资”
移交和做好公共收益开户建账、聘请“两委”物业服务质量监督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后相关移交工作的通知》(武社建〔2015〕5号)和《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武社建〔2015〕4号)、市房管局《全面督导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四资”移交和做好公共收益开户建账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房发【2015】75号)和《关于做好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单独开户建账工作的通知》(武房发【2015】76号)、《市房管局关于做好聘请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物业服务义务质量总监工作的通知》(武房发【2015】37号)的有关要求,区局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电视问政”承诺整改为契机,着力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与业委会和谐共事,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为建立和谐、安宁的小区环境创造条件。通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四资”移交和公共收益开户建账、聘请“两委”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工作全面完成。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以曹革勇副局长为组长,物业科长李跃进为副组长的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下设三个督导组负责分片包干,具体为:
(一)第一督导组
李跃进、陈长有
督导检查:珞南街、洪山街、狮子山街辖区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第二督导组
叶意成、闵坤
督导检查:和平街、梨园街辖区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第三督导组
曾慧琼、王楠
督导检查:关山街、卓刀泉街、张家湾街、青菱街辖区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督导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对《关于指导和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组建业委会后“四资”移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单独开户建账工作的通知》、《市房管局关于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市房管局关于做好聘请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物业服务义务质量总监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物业服务企业“四资”移交工作情况;
(二)物业服务企业在银行单独开设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账户情况;
(三)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聘请“两委”物业服务质量监督员情况;
(四)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情况。
四、督导方式
(一)定期检查督导。局督导检查组每周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的推进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导,重点问题小区要到实地进行核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片包干督导。局各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公共收益建账和“四资”移交工作进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8月底前全面完成公共收益开设账户和 “四资”移交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局督导检查组要高度重视,通过进小区查台账、询问业委会等方式,全面检查了解物业企业“四资”移交和公共收益开户建账的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率100%,确保工作不折不扣的完成。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局工作安排,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落实,积极主动地接受局的检查,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要责成专人立即整改到位。
(三)物业科负责做好督查情况的汇总和分析工作,对于推进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大督办力度,责令限期整改,记入信用信息档案,并在全区系统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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