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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构: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2025-12-10 17:00

名       称: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对长江 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没有给予足够重视问题 (省序号2)整改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对长江 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没有给予足够重视问题 (省序号2)整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12-10 17:00 来源: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对长江

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没有给予足够重视问题

(省序号2)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对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切实将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开展洪山区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增强长江保护修复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整改措施:1.深化对长江保护修复重要性的认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指示纳入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长江保护修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加强规划引领。贯彻落实《武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长江大保护为核心,明确长江生态修复重点任务和区域布局,严格长江流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3.积极推进环境问题整改。制定2021年国家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区问题整改方案,一体推进各年度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4.大力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2年制定《洪山区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成立区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及各专项行动指挥部,分年度制定任务清单,统筹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5.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审批。区发改局转发省发改委修订的湖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并组织实施;区资建局和区城管局(区园林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严格建设项目审批,最大限度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6.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的项目支撑。区发改局组织我区企业申报省、市预算内投资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我区对长江保护修复高度重视,在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上多次组织全区各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系统推进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河湖问题整改治理,按要求持续开展洪山区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切实增强了长江保护修复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1.洪山区对长江保护修复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洪山区发改局、洪山区水务局、洪山生态环境分局以及各街乡等17家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指示纳入了党组(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多次组织召开党组(委)会、中心组学习会以及全体职工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切实增强了长江保护修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我区按要求加强规划引领。我区组织编制了《洪山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及市、区联席会议审查。《规划》于2025年4月区政府第120次常务会审议,并于2025年7月批复通过。

3.针对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我区的问题,区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到问题现场督导检查整改工作,组织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我区问题共5个,其中南湖、汤逊湖、巡司河3个问题由市水务局牵头整改;红旗欣居、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污水处理站2个问题由我区牵头整改。我区牵头整改的红旗欣居、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污水处理站2个问题均制定了区级问题整改方案,市局牵头的南湖、汤逊湖、巡司河3个问题我区按照市级整改方案按时按要求完成我区整改任务。目前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我区5个问题已完成省级验收。

4.我区大力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2年制定实施《洪山区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统筹推进辖区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障、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开展长江入河排口溯源整治:辖区共有149个长江入河排口,均已制订“一口一策”整治方案。通过排口取缔、清理合并、规范化建设等措施,最终将91个排口纳入规范类整治,建立“一口一档”,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洪山区长江入河排污口验收计划》,按时序推进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验收,目前,辖区149个排口均已通过市级验收。

5.我区按要求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审批,转发省发改委修订的我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组织各单位开展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湖北省实施细则执行情况自查评估。落实《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建设项目审批,最大限度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6.我区按要求强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支撑,组织开展2025年湖北省预算内长江经济带固定资产投资申报。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87678355。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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