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94万元,占本年收入99.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24万元,占本年收入0.49%。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6万元,占本年支出69.09%;项目支出1,541万元,占本年支出30.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9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44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1、新增二级单位生猪屠宰经营管理办公室的决算公开,2、局机关新增基层站所创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评价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4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07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1、新增二级单位生猪屠宰经营管理办公室的决算公开,2、局机关新增基层站所创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评价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万元,占4.7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88万元,占87.62 %;农林水支出110万元,占2.25 %;住房保障支出266万元,占5.43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5,010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4,8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67%。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93%。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395万元,支出决算为4,2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56%。
3.农林水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65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2%。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5.9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为预算的33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无差异。
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00次,0.0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其中:住宿费0万元、旅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杂费0万元。主要用于列明具体出访内容国际交流与合作团组0个、0人次;列明具体出访内容招商引资与会展团组 0个、0人次;列明具体出访内容国际组织会议团组 0个、0人次;列明具体出访内容境外培训团组0个、0人次;列明具体出访内容业务考察团组0个,及列明具体出访内容。通过 ,简单说明出访的成果及成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22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其中:本级5辆、农监办3辆、动监所3辆、屠管办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万元,比预算增加91.49万元,主要原因是局机关5台执法车无运行费,每年年中追加,派出机构9个监督所年初无日常执法车辆租金和运行,以专项经费的方式支付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租车费48万元;燃料费35万元;维修费21万元;保险费4万元;过桥过路等费用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为预算的29%,比预算减少7.5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支出和接待标准,尽量减少开支,主要用于屠管工作的交流活动。
2017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中:国际访问0万元,主要用于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大型活动1.2万元,主要用于屠管咨询宣传的接待工作23批次272人次(其中:陪同30人次);外省市交流接待1.3万元,主要用于屠管工作交流的接待工作55批次353人次(其中:陪同58人次);及等接待活动0万元,主要用于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0万元,增长34%,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万元,增长3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3‐万元,增长10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二级单位屠管办的决算公开数据,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二级单位屠管办的决算公开数据。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1万元,比2016年增加854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有新入职职工的经费,有提拔、晋级晋档、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 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 履职尽责,全面高效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 拼搏赶超,推进“红色引擎”工程,夯实战斗堡垒
(三)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重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四) 强化效能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 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全方位高效能监管途径
(六)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推动社会共治
(七) 强化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二、 重点工作事项主要内容
(一) 履职尽责,全面高效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2017年全区未发生二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药害事件,食品药品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完成市、区责任指标,为我市成功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 拼搏赶超,推进“红色引擎”工程,夯实战斗堡垒
1、领导班子带头履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作风建设。3、构建责任体系,建立领导带班巡查制度。4、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尽责能力。5、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防控6、坚持抓小查细,建章制权,不断强化四风问题监督。
(三)积极开展专项整治,重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我局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范围、重点品种,先后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四)强化效能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着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2、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3、全力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五)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全方位高效能监管途径
1、创新管理模式,探索试点工作。2、创新检测方式,建设标准快检室。
(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推动社会共治
1、加强宣传报道,弘扬食药战线正能量。2、多渠道普及食药安全知识,增加人民群众参与度。
(七)强化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1、以会代训,抓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2、学做结合,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大讲堂。3、善抓重点,增强重要餐饮点位人员责任意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