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机构: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2-05-12 14:38

名       称:关于印发洪山区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洪山区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5-12 14:38 字号:

各农业经营主体:

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精致农业发展“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1〕10号)中关于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大力实施农业补短板提升工程的决策部署,我局制定了《洪山区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5


洪山区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精致农业发展“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1〕10号)要求,为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大力实施农业补短板提升工程,现制定洪山区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2年,全区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1个以上 。

二、覆盖范围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范围覆盖全区范围,重点向农业种植基地在我区的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三、建设领域

蔬菜、畜禽、水产、水果、茶叶等鲜活农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

四、建设主体

在洪山区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他农业经营主体。

五、建设内容

(一)冷库主体

1、节能型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

2、节能型机械冷库。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

(二)配套设施设备

新建或改造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1台冷藏运输车辆。

六、政策措施

(一)资金安排。2022年,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扶持资金,支持我区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二)奖补标准。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支持建设主体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市级资金奖补比例上限不超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造价的50%,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不超过总投入资金的50%,单个建设主体享受的奖补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已纳入或已享受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扶持范围的项目不得重复奖补。

七、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对奖补措施、申报验收程序、资金管理等措施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区财政局备案,确保项目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进项目实施。建设主体按照我局实施方案要求,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

(三)组织开展验收。建设主体完成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后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采取自主验收或第三方验收方式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兑付奖补资金,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总结。

八、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项目实施农业经营主体要高度重视,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加强沟通配合,科学合理确定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奖补申请、资格审核、设施核验、补助公示等工作,保证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

(二)落实用地管理。区级主管部门协调区国土部门积极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用地需求。

(三)做好信息采集。要健全完善农产品产地信息数据采集体系,鼓励建设主体采取自动传输方式,紧密监测报送农产品生产交易信息,加强分析与预警,指导农业生产。

附件:1.洪山区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洪山区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

洪山区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办〔2022〕11号)和《洪山区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实施方案》精神,为支持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大力实施农业补短板工程,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洪山区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龙头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主体有设施需求、有资金实力、有设施用地或闲置房屋和厂房、有用电保障。

(三)申报主体必须有产业作为支撑,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生产经营正常,服务带动农民效果比较明显。

(四)申报主体有农用设施备用地(或可对闲置房屋、厂房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设施用地手续齐全规范。

二、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补贴标准

(一)建设目标。2022年在街乡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1个及以上。结合我区实际,辖区内农业种植企业重点倾斜

(二)建设内容。见实施方案。

(三)补贴标准。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采取“双限”措施,适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一是限定补贴比例上限,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造价的50%,配套设施建设(含新建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主体基础设施及冷藏运输车辆)资金不超过总投入资金的50%。二是单个建设主体享受的奖补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提供农业经营主体证明材料扫描件,其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情况的主要内容和简介(300字以上)。

(二)申报单位提供用于项目新建的农业设施用地审批证明材料(项目用地手续完备),对于利用闲置厂房和房屋改建冷库的需提供三年以上租赁合同。

(三)申报单位提供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规划。

(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申报(2022年5月20日前)。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2022年5月30日前)。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后的项目实施主体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形式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30日前)。

五、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每个申报主体一式2份并汇编成册(白色封面进行胶装)。申报材料报送地点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科

联系人:严丽琼 电话:87650156

电子邮箱:582082560@QQ.com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恺得大厦4楼农业农村科

洪山区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注册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时间:                                      

洪山区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项目申报表

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时间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主营业务范围(限200字左右)

经营规模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项目实施投资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冷库主体


冷库容量


计划总投资

(万元)


申请奖补资金

(万元)


农业经营主体承诺书

在此承诺:我单位所提供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保证已纳入或已享受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扶持范围的项目不得重复奖补,若有虚假,愿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申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街乡审核意见

街(乡)盖章

区市场局审核意见

农业主管部门盖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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