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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0-01-22 12:36

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20-01-22 12:36 来源: 字号: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2020年1月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表格独立公开)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按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区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的发展规划、结构调整计划。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7)负责指导和规范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的业务工作,受理有关工作报告。指导派出国有董事的业务工作。对所监管企业董事会、派出国有董事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8)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落实国有股权管理工作。

  (9)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分析等基础性管理工作。

  (10)依法对所监管资产实施检查监督。负责检查所监管企业财务,查阅所监管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所监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所监管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

  (11)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2)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宣传、统战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信访接待工作。

  (13)根据区政府授权,负责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14)按照区委有关规定,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15)指导、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

  (16)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制定管理监督措施,完善规范工作程序。

  (17)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18)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由机关及下属 3 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事业单位3(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 )。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总编制人数 29 人,其中:行政编制 6 人,事业编制 23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6 )。在职实有人数 14 人,其中:行政编制 6 人,事业编制 8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4 )。

离退休人员 8 人,其中:离休 1 人,退休 7 人。

 

第二部分

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0-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全年预算安排收入1236.4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 1236.49万元,增长100%;支出1236.49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23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6.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23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2万元,项目支出652.2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6.4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1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12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712.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32万元;资本性支出143.5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6.49万元,支出1236.49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36.49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236.4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36.49万元,增长100%;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8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652.29万元,主要用于集体经济管理平台等财政业务工作平台及软件的运行维护;国有资产管理咨询、审计;国资业务工作培训;监管企业红色物业选聘大学生薪酬;聘请法律顾问及行政诉讼费;国资文化建设;文明创建、基层党支部建设及党员系列活动;办公设备购置及办公楼改建;国资工作经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4.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8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国资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2019年预算数。其中:

1.人员经费471.61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426.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3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生活补助、退休医疗补助、离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112.5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三公”经费包括一级、二级单位4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当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按中央公车治理有关规定,此期间内一律暂停购置新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及下属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12.59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71.67万元。包括:货物类32.53万元,工程类111万元,服务类28.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652.29万元。

第四部分

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财政专项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财政)(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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