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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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洪山区国资局 |
成文日期:2022-04-08 1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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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为缓解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物业交易 开通“绿色通道”的通知 |
为缓解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物业交易
开通“绿色通道”的通知
各街(乡)“三资”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等,武汉市政府出台了《武汉市鼓励各类经营性房屋业主减免租金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比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实行“3免6减半”政策,为承租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市场租赁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4月,我区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制定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指导意见》,区内各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响应文件号召,23个集体经济组织减免租户1.5-3个月的租金,共计1.18亿元。
2021年转入疫情防控常态化,省政府国资委出台了《关 于2021年度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鄂 国资产权[2021] 38号)文件,规定对2021年承租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月租金减免不少于20%。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稳定集体经济经营收入,弥补
承租户在疫情期间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牺牲和贡献,考虑到部分承租户前期装修投入较大,实际经营期不满合同约定时长的客观情形,我委临时开辟集体资产物业交易的“绿色通道”,对租赁期包含2020年、2021年两个年度的,且该合同的租赁期不超过五年的,在租赁期内未拖欠租金,并承诺续签的租金标准不低于原合同最后一个年度的,经租户及业主双方提出申请后,由所属街道“三资”委予以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采取简便方式,业主方可以与原租户直接签定不超过两年期的租赁合同,并在区集体资产交易网站上进行公示。
洪山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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