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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6-09-28 16:40

名       称: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部门决算

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部门决算
日期:2016-09-28 16:40 字号:

 

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部门决算

         2016920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2)

三、支出决算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局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局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法规、规章的落实意见和相关政策措施,经批准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局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

4、负责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5、统筹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

8、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规划。

11、组织实施有关协调劳动关系的法规、规章。

12、指导全区各街道、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6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

纳入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武汉市洪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 武汉市洪山区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洪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

3. 武汉市洪山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办公室

4. 武汉市洪山区劳动就业局管理局(武汉市洪山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5.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人才交流中心(武汉市洪山区人事考试、培训、评审中心)

6. 武汉市洪山区劳动力市场管理办公室(武汉市洪山区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管理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总编制人数6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44(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在职实有人数57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38(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7)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1,502万元,支出总计1,502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29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标准提高。支出增加29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 1,50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万元,占本年支出78.16%,项目支出328万元,占本年支出21.84%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1,502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504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1,5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其中:基本支出1,174万元,项目支出32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劳动用工监察工作经费8万元,主要成效:政策法规宣传、劳动保障监察专项行动、执法设备等的采购与维护及其他日常工作支出;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运行、劳动监察协管员培训经费9万元,主要成效:劳动监察网格工作经费、监察协管员培训及其他日常工作支出;公务员管理及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成效:公务员招录资料费、外调政审差旅费、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经费。自主择业军队干部及困难家属慰问15万元、企业军转干部稳定8万元等,全区企业军转干部八一”“春节”慰问物资、慰问金,接访、上访和重大节日、两会期间维稳费用;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社会力量办学经费33万元,主要成效:全区就业困难人员委托职校开展技能培训产生的师资费、场地租赁费、耗材原材料等费用、《职业资格证书》办证工本费、创业培训师资费等;洪山大学生就业市场补贴资金100万元,主要成效洪山大学生就业市场房屋使用和设备维护补贴等项目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933万元,支出决算为9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414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十八) 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1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18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构建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基本建设和资本性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主要包括: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财政贴息、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和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国内债务付息、国外债务付息、赠与。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3个参公事业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 13 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 84.62 %。其中:

1.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决算为1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单位领导随区政府出境考察。

2015年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因公出国()团组次,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 1 万元。主要用于洪山区特色街区经贸考察团应台湾中华海峡两岸经贸文化协会邀请赴台湾考察。合作团组1个、1人次;有效促进中华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 83.33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完成预算的 83.33 %,比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及车辆维护费用。其中:燃料费 3万元;维修费 4 万元;过桥过路费 1 万元;保险费 2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比2014年增加1万元;公务接待支出比2014年决算减少1万元。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国是洪山区特色街区经贸考察团应台湾中华海峡两岸经贸文化协会邀请赴台湾考察。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万元,较2014年增加9万元,增长13%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1231,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2.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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