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洪人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构:洪山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5-09-28 15:50

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28 15:50 来源:洪山区人力资源局 字号: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3

二、机构设置情况………………………………………5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

二、收入决算表…………………………………………7

三、支出决算表…………………………………………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1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2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12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2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4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5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5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41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复的“三定”方案简要说明: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的政策法规,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拟订全区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就业形势分析研判,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推进全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负责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执行职业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5、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的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负责国家、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组织实施,落实劳动关系有关政策,完善全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0、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创新公共就业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 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决算和5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

2.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参公事业单位)

3.事争议仲裁院(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劳动就业管理局(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劳动力市场管理办公室(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6.人才交流中心(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7,562.9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3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5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八、其他收入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7,299.06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9

95.63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168.29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1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2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3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4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5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6


本年收入合计

27

7,562.97

本年支出合计

57

7,562.97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28


结余分配

58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年末结转和结余

59


总计

30

7,562.97

总计

60

7,562.97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7,562.97

7,562.9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299.04

7,299.04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2,031.19

2,031.19






2080101

行政运行

769.60

769.60






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4.69

144.69






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

575.61

575.61






2080111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33.60

33.60






2080112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58.03

58.03






2080150

事业运行

449.66

449.6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21.26

221.2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51.18

51.18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37.23

37.2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5.24

115.24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7.61

17.61






20807

就业补助

5,046.59

5,046.59






2080702

职业培训补贴

370.38

370.38






2080704

社会保险补贴

4,423.59

4,423.59






2080705

公益性岗位补贴

55.19

55.19






2080713

促进创业补贴

16.70

16.70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180.73

180.7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5.62

95.62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2.48

2.48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48

2.4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3.14

93.1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8.39

38.39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0.40

40.4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4.35

14.3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68.29

168.2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68.29

168.2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23.92

123.92






2210202

提租补贴

1.59

1.59






2210203

购房补贴

42.78

42.7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单位: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7,562.97

1,751.38

5,811.5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299.04

1,487.46

5,811.58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2,031.19

1,266.20

764.99




2080101

行政运行

769.60

769.60





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4.69


144.69




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

575.61

46.94

528.67




2080111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33.60


33.60




2080112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58.03


58.03




2080150

事业运行

449.66

449.6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21.26

221.2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51.18

51.18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37.23

37.2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5.24

115.24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7.61

17.61





20807

就业补助

5,046.59


5,046.59




2080702

职业培训补贴

370.38


370.38




2080704

社会保险补贴

4,423.59


4,423.59




2080705

公益性岗位补贴

55.19


55.19




2080713

促进创业补贴

16.70


16.70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180.73


180.7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5.62

95.62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2.48

2.48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48

2.4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3.14

93.1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8.39

38.39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0.40

40.4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4.35

14.3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68.29

168.2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68.29

168.2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23.92

123.92





2210202

提租补贴

1.59

1.59





2210203

购房补贴

42.78

42.7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单位: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7,562.9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7,299.06

7,299.06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95.63

95.63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168.29

168.29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7,562.97

本年支出合计

59

7,562.97

7,562.97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7,562.97

总计

64

7,562.97

7,562.9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单位: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7,562.97

1,751.38

5,811.5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299.04

1,487.46

5,811.58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2,031.19

1,266.20

764.99

2080101

行政运行

769.60

769.60


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4.69


144.69

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

575.61

46.94

528.67

2080111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33.60


33.60

2080112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58.03


58.03

2080150

事业运行

449.66

449.6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21.26

221.2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51.18

51.18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37.23

37.2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5.24

115.24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7.61

17.61


20807

就业补助

5,046.59


5,046.59

2080702

职业培训补贴

370.38


370.38

2080704

社会保险补贴

4,423.59


4,423.59

2080705

公益性岗位补贴

55.19


55.19

2080713

促进创业补贴

16.70


16.70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180.73


180.7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5.62

95.62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2.48

2.48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48

2.4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3.14

93.1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8.39

38.39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0.40

40.4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4.35

14.3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68.29

168.2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68.29

168.2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23.92

123.92


2210202

提租补贴

1.59

1.59


2210203

购房补贴

42.78

42.7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单位: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421.9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36.70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229.04

30201

办公费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187.71

30202

印刷费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304.84

30203

咨询费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302.64

30205

水费

1.5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15.24

30206

电费

15.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7.61

30207

邮电费

8.5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8.79

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2.68

30209

物业管理费

49.95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32

30211

差旅费

0.50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125.64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6.42

30214

租赁费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2.75

30215

会议费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22.62

30216

培训费

0.4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35.86

30217

公务接待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1.47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46.94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15.96

30227

委托业务费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18.4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09

奖励金

2.48

30229

福利费

9.95

39909

经常性赠与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910

资本性赠与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0.94

39999

其他支出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35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4.61




人员经费合计

1,514.68

公用经费合计

236.7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单位: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单位: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单位: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本部门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562.9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59.0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劳动保障监察公益性岗位协管员按相关文件到期后陆续退出转为三方服务外包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7562.9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9.02万元,增长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2.9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7562.9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9.02万元,增长2.1%。其中:基本支出1751.38万元,占本年支出23.2%;项目支出5811.59万元,占本年支出76.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562.9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9.0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按相关文件要求到期后陆续退出转为三方服务外包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62.97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9.0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按相关文件要求到期后陆续退出转为三方服务外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62.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9.0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按相关文件要求到期后陆续退出转为三方服务外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62.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299.04万元,占96.51%。主要是用于就业资金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在职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2024年处理群众欠薪诉求压降化解工作费用、2024年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三方服务外包、文书公告费、邮政快递费、审结劳动仲裁案件劳务费、2024年就业节服务及人才就业项目相关辅助服务、武汉市洪山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费用等。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95.62万元,占1.26%。主要是用于缴纳2024年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及发放2023年医疗费报销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68.29万元,占2.23%。主要是用于缴纳2024年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及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提租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76.36万元,支出决算为756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41.82万元,支出决算为76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造成支出减少;二是2024年年初预算时,按惯例将机关运行保障经费计入行政运行(项)支出,实际下达指标使用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14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1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年初预算时,按惯例将机关运行保障经费计入行政运行(项)支出,实际下达指标使用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512.5万元,支出决算为57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处理群众欠薪诉求压降化解服务外包为年中追加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5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4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兼职仲裁员劳动仲裁案件办案经费因按案件数量进行结算,2024年实际发生案件数量超出预期,故进行预算调剂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3.58万元,支出决算为44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造成支出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142.79万元,支出决算为5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行政退休人员退休费转至社会保险处统一发放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4.14万元,支出决算为3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退休人员变动,造成支出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8.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策变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支出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1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转退休人员变动职业年金做实预算追加实账缴费补助部分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150万元,支出决算为37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9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技能及创业培训按实际培训结课进行补贴申报,故进行预算调剂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42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会保险按实际申报符合条件人数进行补贴发放,故进行预算调剂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25万元,支出决算为5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按相关文件规定,到期后陆续退出转为三方服务外包,该费用转至委托业务费计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次性创业及初创组织场地租金补贴按实际符合条件申报情况进行补贴发放,故进行预算调剂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0.65万元,支出决算为18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实际符合条件申报人数进行补贴发放,故进行预算调剂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调剂预算支出退休一次性补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8万元,支出决算为3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09万元,支出决算为4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8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5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及离退休人员2023年度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实际报销

3.住房保障支出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4.7万元,支出决算为12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4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1.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4.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36.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上年减少1.27万元,下降100.0%,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减少车辆维修保养费。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2025年结算2024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费及年审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2024年因公出国(境)计划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上年减少1.27万元,下降100.0%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减少车辆维修保养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减少车辆维修保养费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持平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无公务接待计划。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4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省直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99万元,下降6.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5.14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5.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6.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8个,资金615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1.21%。从评价情况来看:(1)就业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分上级补助专项资金于2024年12月下拨到位,导致该项目经费结余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2)2024年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洪山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不再保留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其承担的劳动保障监察等执法职责归并整合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原计划开展办公用房改造的基本需求和客观条件均发生重大变化,故终止此次办公用房改造工程。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力资源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主责主业,奋楫扬帆勇进,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服务,创新公共人事管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力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各项事业稳步发展,统筹推进廉政建设、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人力资源事业协调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1)就业综合指数85分以上(2)农民工工资清欠保支工作达标(3)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总额增速增长11.3%。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公共人事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3.7万元,执行数为103.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岗位管理工作流程,始终坚持空岗聘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程序;二是依法依规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在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严格招聘环节为重点,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促进招聘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加大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以人才政策为抓手,支持企业引才育才,促进洪山区经济发展;四是完成年度考核备案工作;五是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入境备案信息管理工作;六是强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全区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制度情况自查及整改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不断完善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指导聘用合同的日常管理、规范聘用合同订立程序,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达100%;七是科学有效开展编外人员管理,加强《洪山区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暂行办法》和《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宣传,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编外人员管理。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事代理老师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区教育局人事代理教师的考核聘用、职称评定等工作的规范管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因私出国境清理等工作任务集中,编外人员管理工作推进力度不够;二是人员变动,业务工作压力大,缺少对各项文件精神的学习研讨。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机制,全面实行竞聘上岗,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制等级晋升制度、配合做好教育局深化教师队伍改革工作;二是规范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多渠道宣传人才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辖区企事业单位申报省市各类人才计划项目。贯彻《武汉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做好政策宣传,协调组织专项评审、特殊评审工作,服务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发展;三是全面从严治考、完善风险防控措施,规范人事考试;四是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编外人员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和日常管理。

  1.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66万元,执行数为33.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通过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四校联招”、“百县进百校”、行业商会直播供岗等活动,先后在相关街道商圈、高校、湖北公共招聘网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依托零工驿站发布求职信息,畅通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渠道有力支持了企业人才引进和招工需求。指导118个大学生创业者申报2024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成功推荐项目80个,入围项目61学习储备2024年全省“三支一扶”招考工作政策,在校园招聘会现场开展“三支一扶”专项政策宣传,同步做好往届期满人员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二是聚焦人力资源行业发展方向,依托洪山科教人才优势,以推介洪山科教综合优势为抓手,全力引入省人社厅公共就业领域核心资源,打造洪山大学生(人才)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构建湖北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资源和交流合作高地;三是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调度管理,提振机构发展信心。落实行业发展调度和惠企政策宣传工作,加大零工驿站开发力度,规范零工驿站日常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打造全市样版零工驿站。支持新鲜人、职多多对接相关街道社区,打造市场化零工驿站,以数字赋能拓展基层就业服务空间;四是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扎实做好人事档案转接、住房安居、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全面做好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租赁房申请工作和资格审核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入住青年人才之家洪山驿站。强化流动党员管理教育,组织流动党员开展网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好2024年度网上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区委组织部和机关工委指导下,开展流动党员情况清查和转出指导服务;五是拓宽专技人才上升渠道,持续优化职称评审推荐服务,壮大洪山技能人才队伍。发挥职称评审对专技人才的专业能力、学术水平及工作成就评价作用,建强民营企业专技人才队伍,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立足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的人才评价、激励职能,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完善人才激励制度。做好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中高级职称电子证管理和外地调入认定线上服务,实现人才服务更贴需求,更有温度,更聚民情,大大增强了洪山民营企业专技人才获得感、归属感;六是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服务管理,深入开展各类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严格履行主管单位管理职责,担当管理责任,落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常态化现场检查管理工作,依托安全生产月及年底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行动,邀请职业学校负责人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动员(培训)会,敲响警钟,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开展紧急避难能力培训,推动行业安全平稳发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服务引导工作,依据上级文件及指示要求,指导培训学校按照规范开展招生、办学、补贴申领等工作,及时宣传讲解最新政策,解答疑难问题,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七是深化就业协作帮扶,做好重点建议办理和专项工作把握契机宣传我区人才招引成效。聚焦建始、洪山两地乡村振兴和劳务协作目标任务,会同建始县人社局,在两地共同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为两地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就业帮扶。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我区作为武汉市高校聚集地,毕业生数量也呈现增长趋势,但受当前宏观经济增长趋势放缓、企业能提供的优质岗位数量不足、部分高校专业设计不尽合理以及高校毕业生群体中普遍存在的慢就业、缓就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企业“招工难”问题并存二是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共27家,人力资源机构的主营业务中职业介绍、劳务派遣等传统业务占比较高,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等高附加值业务占比较低,业务扩张增长乏力。大多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品创新能力不足,缺乏核心竞争力,受行业波动影响较大;三是职业培训课程分布不合理,传统专业板块占比较大,学员参加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比例低,培训实效发挥不理想。同时,存在部分培训学校在开展课程过程中审核不严、培训资料留存出现缺漏的情况,导致相关培训补贴无法顺利发放;四是顺应数字政府转型,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要求,科室人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所需的综合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面临当前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趋势,部分工作人员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才人事档案服务、线上平台招聘以及毕业生租赁房线上审核等工作流程掌握还不够精准细致。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要求,多措并举拓宽重点群体就业渠道,鼓励自主创业,充分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发挥洪山大学集聚区位优势,积极谋划多校联动招聘活动,着眼重点商圈,举办社招“旗舰活动”,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引导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丰富培训课程,鼓励有意愿的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大力宣传补贴性职业培训,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二是主动谋划创造增量,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创造性,推动人力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把准洪山科教人才优势,顺应武汉“三个优势转化”时代命题,全力推进产教融合项目建设工作。压实行业主管单位责任,深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日常服务管理三是坚持为民服务初心,做好全方位、多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推动流动人才综合管理和窗口服务提质增效持续做好职称评审政策宣传和受理审核推荐工作,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优质便捷服务落实数字化政府改革要求,提升人才服务便利度、流畅度。持续挖掘人才工作典型案例,加大各级媒体对接沟通力度,宣传好洪山人才服务品牌。

  1. 劳动维权仲裁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34万元,执行数为58.03万元,完成预算99%

主要产出和效益:2024年全年,通过线下窗口受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3014件,结案2938件,其中仲裁调解1390件,仲裁裁决1548件,依法为2938名劳动者挽回工资及经济补偿7290.33万元。调解组织调解和促进双方和解2908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73.52%,结案率达97.48%。积极推进调解组织建设向多领域延伸。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受经济下行等因素的影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给仲裁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同时,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不配合劳动仲裁工作,或因频繁更换用工地址和注册地址、实际已关门和倒闭等原因无法联系,导致仲裁文书送达、仲裁程序开展困难。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仲裁队伍建设,通过强化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仲裁质效,为群众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仲裁联动调解机制,一方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劳动争议的解决;另一方面,加强基层调委会的建设和工作开展,确保其真正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三是要持续开展“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宣传普法工作,以提高群众维权意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1. 劳动保障监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7.8万元,执行数为527.6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夯实部门职责。积极发挥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达工作提示函及督办函3起,对未落实工程担保制度项目的开发商下达监察建议书92起,用部门合力为根治欠薪工作打好制度根基,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二是加强压降化解。办理市级市民热线群众欠薪投诉件13526件,区级市民热线群众欠薪投诉件4512件;阳光信访及上级交办的舆情督办件共计855件,欠薪小程序共受理群众欠薪投诉件4922件,投诉及时回应率达100%,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实行联合惩戒。2024年我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2起,涉及132人,执行金额共计362.5052 万元。出具行政处理处罚金280.4万元。加强了劳动用工领域诚信建设。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和重大劳动违法行为公布制度,对于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和拒不执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单位列入黑名单管理,对其评优评先、政策享受等予以限制。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在“信用湖北”网站发布失信信息。通过劳动用工年审,建立企业诚信评价档案,对不同类型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分类监管。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源头性欠薪问题难以解决。受经济下行、疫情反复、政策调控等大环境影响,大量企业经济效益下滑,无力支付工资,源头性欠薪问题占比升高,且多伴随经营者失联、经营场所关闭、投诉人离汉再就业等情形,导致调查取证及文书送达困难,纠纷化解难度大;二是工程款纠纷与工资拖欠问题裹缠不清。建筑领域项目仍然存在层层分包、违法转包等违法情形,极易因合同不明、账目不清、工量不实产生结算纠纷。工程款纠纷与工资纠纷仍掺杂不清,核实与解决工资工作存在很大困难。还有部分施工方或劳务分包方打着讨要“农民工工资”的旗号讨要工程款或挽回经济损失;三维稳机制带来反向激励。部分包工头利用现有的机制,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故意将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混杂在一起,甚至多要工程款。谋利型上访的成功会引得持观望态度的群体选择效仿,导致通过正当途径理性维权的越来越少,群体性事件数量也就越来越多。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案件处置力度。严格落实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同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及街道对隐患项目开展督办约谈,及时化解欠薪隐患问题。强化“两法”衔接,用好“黑名单”制度,整合各类诚信守法信用评级等资源,保证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细化制度落实。密切关注各在建项目制度落实的薄弱项,进一步提高项目劳动合同签订上传率、银行代发工资人数占比,严格控制实名制登记人数,在实名制平台录入时,注意将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等不需代发工资的人员设置成为普通作业人员以外的岗位,使这些人员不进入预警平台,以免这些不需代发工资的人员拉低项目代发比例,坚持问题导向,逐个项目、逐项制度督促整改,推动制度落细落地落实。

  1. 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推广制度建设。将全区划分为5个片区,组建5个办案小队分片包干,持续对全区53个在建项目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滚动式督查,反复对辖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摸排走访,以每月至少一次的频率开展培训,指导辖区在建工程项目操作运用预警平台;二是开展排查整治。今年以来我区共计组织开展八次专项行动,累计出动2700余人次,对全区54个在建工程项目、1104家用人单位、252家企业开展抽检排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4063户用人单位进行年检,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持续开展“安薪”系列创建行动,申报认定 “标准化安薪项目”51个。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源头性欠薪问题难以解决,受经济下行、疫情反复、政策调控等大环境影响,大量企业经济效益下滑,无力支付工资,源头性欠薪问题占比升高,且多伴随经营者失联、经营场所关闭、投诉人离汉再就业等情形,导致调查取证及文书送达困难,纠纷化解难度大;二是工程款纠纷与工资拖欠问题裹缠不清。建筑领域项目仍然存在层层分包、违法转包等违法情形,极易因合同不明、账目不清、工量不实产生结算纠纷。工程款纠纷与工资纠纷仍掺杂不清,核实与解决工资工作存在很大困难。还有部分施工方或劳务分包方打着讨要“农民工工资”的旗号讨要工程款或挽回经济损失;三维稳机制带来反向激励。部分包工头利用现有的机制,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故意将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混杂在一起,甚至多要工程款。谋利型上访的成功会引得持观望态度的群体选择效仿,导致通过正当途径理性维权的越来越少,群体性事件数量也就越来越多。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案件处置力度。严格落实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同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及街道对隐患项目开展督办约谈,及时化解欠薪隐患问题。强化“两法”衔接,用好“黑名单”制度,整合各类诚信守法信用评级等资源,保证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持续做好隐患排查与日常巡查。充分发挥好各类信息平台和街乡一线执法人员作用,持续巩固前期走访成果,开展不定时回头看工作,持续开展欠薪隐患大排查,时刻保证对我区在建项目情况明晰,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介入、及时化解欠薪隐患问题,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事件、恶性极端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

  1. 支农返汉群体帮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63万元,执行数为78.6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做好64名支农返汉人员稳定工作,帮扶其生活困难。

无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 机关运行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98万元,执行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98%

主要产出和效益:做好文明创建、党建纪检、综合治理等工作,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搞好局机关办公设备设施的更新及维护,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无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18.18万元,执行数为5302.13万元,完成预算76%。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就业指标完成情况:全区实现城镇新就业24493人,完成率104%;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6520人,完成率106%;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目标90%,实际完成92.1%;新增返乡创业292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4%;扶持创业4394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48%;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70笔,完成率179%;二是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发放惠企资金1432.19万元,惠及企业(单位)896家,涉及人数5195人,发放就业领域惠民资金3837.32万元,惠及6365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随着基层减负工作压紧压实,就业工作在街道和社区层级可依托的资源有限。以就业核心目标“城镇新增就业”为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基层社区具有采集并自查新增就业数据的责任;从我区实际情况来看城镇新增就业的数据采集,特别是以灵活就业形式存在的城镇新增就业的采集工作主要依托街道和社区。但随着基层减负工作的深入推进,街道在采集新就业数据是缺少了对社区的依托,数据采集质和量都得不到保障,不利于我区就业目标的完成。其他就业目标也存在类似情况;二是相关政策的推进落实存在不足。上级部分新政策在实际推进工作中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撑,实施细则、数据支撑则较为滞后,建议市局在制定相关补贴实施细则时予以考量基层审查难点,降低审核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同时,在城镇新就业登记、大学生新就业统计中,由于区级权限有限、数据信息掌握不全,导致只能在数万条原始数据中进行进人工电话筛查和比对,牵制了大量基层窗口力量,而且统计出的数据也不够科学精准,同时存在审计风险;三是辖区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政策协同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区产业结构仍需优化,产业发展促就业效果不明显,存在后劲不足的问题。同时,虽然各部门为推动“学子留汉”工程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短期内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与杭州、西安等地区新出台的政策相比,当前我市的政策“组合拳”吸引力和功效不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围绕全年绩效目标,做好工作部署。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明年目标,预估各项目标预分解并下达各项就业绩效目标任务及专项目标任务。围绕全年绩效目标稳步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细落实;二是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各经办人对政策落实严谨性、资金使用严肃性的重视。完善资金发放的流程,建章立制,严格落实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明确工作标准;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完善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应用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实现“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及时调整发布就业创业服务指南,加强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精准推送各类就业服务信息;抓好营商环境建设,稳定市场主体。依托“联企拓岗”等活动,靠前服务市场主体。结合我区大型企业较少的实际情况,重点服务中小微企业。由就业负责人带队分批联系走访辖区内重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用工大户、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摸清企业需求,“因企制宜”地为企业量身推送企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做好就业帮扶,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指导街乡就业服务队伍,发挥“就业托底”工程效力,为辖区内包括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建立一人一表的帮扶台账,持续做好就业帮扶工作,为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组织学习就业政策法规,积极倡导学习业务,钻研政策的风气,加强人员作风建设,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从而推动就业工作成效迈上新台阶。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相关指标根据相关审计单位提出的架构进行梳理完善,在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追踪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对于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在各项目间进行统筹安排调剂。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对于因政策调整、突发情况如疫情等特殊原因导致的预算支出无法实现绩效目标以致资金结余的,优先进行经费调剂,年中及时按程序进行调减预算。

  1. 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我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未涉及该类支出。

  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人力资源部门党建、法制建设、政策宣传、乡村振兴工作支出方面的支出,以及日常办公经费、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工作、新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维护;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经费 ;劳动监察文书公告、邮寄费;劳动保障监察协管服务外包;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指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保障就业节及人才就业项目相关辅助服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调解经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公告、邮寄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2023年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过渡至外包服务期间应急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发放一次性吸纳补贴;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指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技能培训、毕业学年大学生创业培训等职业培训发放补贴;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指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及企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发放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劳动报酬;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指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创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发放一次性吸纳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

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4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本级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二、2024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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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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