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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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01-21 1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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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表格独立公开)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工作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和相关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本区人才引进的管理工作。
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3、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对全区企业职工工资和劳动报酬进行宏观指导,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办法。
5、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关于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公务员奖惩政策和考核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的人员任免手续;负责组织本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本区公务员交流制度,指导和组织实施公务员调任、转任、下基层锻炼;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组织本区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6、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人员管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军转随调家属及在汉部队随军家属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实施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人事、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相关协调机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3、指导全区各街道、乡、社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由机关及下属6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总编制人数5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4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人)。在职实有人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4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1人。
第二部分
表1.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1)
表2.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公开表2)
表3.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公开表3)
表4.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4)
表5.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表6.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表6)
表7.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7)
表8.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公开表8)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全年预算安排收入2618.6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03.95万元,增长13.13%;支出2618.69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61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8.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61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3.59万元,项目支出605.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 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0.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0.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19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667.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7.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8.69万元,支出2618.69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18.69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618.6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03.95万元,增长13.13%。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3.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605.1万元,其中: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经费82万元,主要用于:惠民政策就业专项资金引进第三方审核10万元;“洪山大学之城”大学生就业创业62万元;社区公共服务干事选聘及业务培训10万元。
公共人事管理经费2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费24.4万元;公务员管理工作经费3万元。
机关运行7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更新、局办公大楼维修29万元;文明创建、党建综治(含纪检)工作经费10万元;聘请法律顾问3万元;购买劳务支出37万元。
劳动保障维权经费5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办公经费12万元;劳动仲裁办公经费10万元;劳动人事争议法律诉讼服务经费10万元;协管员考核绩效6.4万元。
企业军转和自主择业干部慰问21.7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经费21.7万元。
劳动保障监察34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资151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绩效工资60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五险”12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13.5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03.9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后勤保障经费由专项经费转到基本支出列支。其中:
1.人员经费1820.93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667.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0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医疗补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192.66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三公”经费包括一级、二级单位7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 万元,与2018年相同,因公出国(境)经费在总预算安排,未列入部门预算。经批准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时,追加单位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按中央公车治理有关规定:此期间内,一律暂停购置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主要原因:车改之后,财政负担车辆全部取消。
3.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是加大力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节约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9.07万元。包括:货物类29.07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及下属6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9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十一、绩效工作情况说明
2019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金额605.1万元。
第四部分
本部门无财政专项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各部门自行完善预算中涉及的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 ……(款) ……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二)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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