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洪人 |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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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洪山区人力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6-01-14 1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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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武汉市洪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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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缴纳了东湖九号(二标)施工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4.024747万元,该项目已于2024年10月12日完工。在施工期间,武汉市洪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结清所有农民工工资,并承诺若查实还存在欠薪行为,将据实支付。现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山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政办[2016]21号)的要求,对武汉市洪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在公示期间,若武汉市洪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湖九号(二标)施工工程有欠薪的情况,请当事人携本人身份证件到洪山区人力资源局进行投诉维权。
联系电话:027-87397095。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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