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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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2-17 1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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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中共洪山区委组织部、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关于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
区属各有关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6〕62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区年度(聘期)考核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试行办法》(武人〔2005〕1号)文件要求执行。为做好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聘期)考核工作,科学评价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提高事业单位效能,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现就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考核另有规定,需另外考核的,从其规定。
二、考核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以服务对象评价和群众评议为基础,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业务知识更新、工作创新等情况。勤,主要考核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态度等方面的表现。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的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从业及遵章守纪方面情况。
各主管部门应结合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的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
三、考核程序
各事业单位应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承担的公共服务任务,按照单位内部人事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年度考核须经过自述自评、单位人员互评、主管领导点评、拟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核工作小组综合审定等程序,确定考核档次,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并 要求被考核人签字。考核结果应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同时报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四、考核档次和比例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
(一)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对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优秀档次比例进行适度调控,原则上,应突出主序列岗位。
(二)各单位优秀档次比例一般掌握在10%,最高不超过15%,具体优秀比例按照武人〔2005〕1号文件要求。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的确定与区委、区政府绩效管理挂钩,与单位整体绩效考评结果挂钩。
(三)出现下列情形的事业单位,优秀档次比例不超过8%。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被有关部门一票否决的;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对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出现严重违反组织、人事政策法规情形的。
五、加强聘期考核工作
聘期考核以每年的年度考核为基础,以聘用合同的聘期任务和目标为标准,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聘期考核的方法和程序由事业单位参考年度考核制定。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可以合并进行。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聘期任务或者实现聘用合同规定的聘期目标,聘期考核确定为合格档次,可直接续聘并续订聘用合同;未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聘期任务或者未实现聘用合同规定的聘期目标,聘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档次,可不再续聘和不再续订聘用合同。聘期考核不合格档次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六、综合考核特殊对象
(一)两类岗位任职人员考核。经核准的两类岗位任职人员,应对其承担的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同时进行考核,且应着重考核其专业技术岗位履职情况。经考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在两类岗位任职,取消其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资格:一是一年来没有实际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二是没有完成所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或没有达到所规定的工作标准,其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
(二)特设岗位人员考核。现认定登记在特设岗位的人员,既要考核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也要考核其是否仍符合所规定的特设岗位任职条件和履职情况。凡不符合所规定特设岗位任职条件或不能完成岗位职责胜任岗位工作的,应取消其特设岗位,其人员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转入相应岗位或竞聘上岗,并重新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
(三)加强对事业单位八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考核中应当组织完成年度工作项目评价,参加人员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掌握。事业单位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七、有关政策把握
(一)新进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实际情况分类处理。
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 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本年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前有 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本年度接收的转业军人,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转业 前的情况可参阅部队的鉴定。
(二)派出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期不足全年工作日一半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三)派出学习培训和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和执行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学习培训和执行相关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四)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聘任时间累计未超过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六)受政纪处分工作人员在处分期内的年度考核等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受党纪处分工作人员在处分期内的年度考核等次,参照中央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 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 号)执行。同时受政纪和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按其中较重处分的情况确定其年度考核等次。
(七)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八)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九)工作人员被确定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工资、晋级、奖惩、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的重要依据。
(一)管理人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档次的,具备竞聘晋升岗位等级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档次且聘期考核为优秀的,具有优先竞聘晋升岗位等级的资格。
(二)年度(聘期)考核为优秀的专技和工勤技能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竞聘晋级。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聘用单位可以直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培训后调整岗位。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四)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按照相关规定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优秀档次的,单位结合实际发放相应的奖金,奖励额度可参照公务员评优奖励额度且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执行,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确定档次的工作人员,其薪级工资不予晋升,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较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九、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参加年度考核人员事前公示制度
各单位必须对参加年度考核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现岗位、考核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示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投诉电话(87383310),各主管部门要将公示情况向区人力资源局进行专题书面说明。
(二)严格实行优秀档次比例申请制度
事业单位评定优秀档次比例一般按不超过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10%掌握。凡拟提高优秀档次比例的事业单位,需按《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试行办法》(武人〔2005〕1号)规定,事前填写《武汉市洪山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申请表》(附表1),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书面报告和依据材料,提前报经区人力资源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执行。
(三)各单位要精心安排好年度考核工作
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聘期)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区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将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考核程序规范性、特殊人员的考核等。各单位在考核总结报告中,须专项说明特殊人员的考核情况特别是两类岗位任职人员和特设岗位人员的考核情况。
(四)有关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请于2017年1月20日前按(武人〔2005〕1号)文件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提高优秀比例的单位将附表1纸质版提前报送事业科审核备案。于2017年2月10日前完成各项考核备案工作。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中,我区对《武汉市洪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统计表》、《武汉市洪山区2016年度事业单位考核情况汇总表》、《武汉市洪山区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档次统计表》进行备案。
2、需报送材料如下:
①武汉市洪山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申请表(附表1,纸质版一式两份)
②武汉市洪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表2,纸质版一式一份)
③武汉市洪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统计表(附表3,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④武汉市洪山区2016年度事业单位考核情况汇总表(附表4,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⑤事业单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考核统计表(附表5,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⑥事业单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在专技岗位履职考核表(附表6,纸质版一式两份)
⑦武汉市洪山区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表7,纸质版一式一份)
⑧武汉市洪山区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档次统计表(附表8,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3、有关文件及表格在洪山区事业单位管理群共享中下载(群号162225729)。
中共洪山区委组织部 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1月11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事业单位 年度考核 通知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印发
共100份
附表1:
武汉市洪山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申请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事业单位名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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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比例及理由 |
我单位未出现下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被有关部门一票否决的;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对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出现严重违反组织、人事政策法规情形的,故拟按 %申报优秀比例。 |
证明材料 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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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组织人事 机构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区人力资源部门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附表2
武汉市洪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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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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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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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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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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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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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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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现岗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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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职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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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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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评议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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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意见和考核档次建议 |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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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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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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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档次或不参加考核情 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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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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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附表3:
武汉市洪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统计表
( )年度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岗位类别及等级 (兼任岗位等级) |
考核结果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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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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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由事业单位填写其所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本年度考核结果;
2、备注栏填写两类岗位任职、特设岗位等以及未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等原因;
3、此表经审核盖章后作为审批工资的依据。
附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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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2016年度事业单位考核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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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部门(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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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总计 |
各类岗位、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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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
专业技术 |
工勤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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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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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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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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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参加考核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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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际 参 加 考 核 人 数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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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档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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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档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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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格档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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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档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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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档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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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考核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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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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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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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事业单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考核统计表
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注:“综合考核档次”:取两类岗位考核较低档次作为综合考核档次。如:管理岗位考核档次为合格,专技岗位考核为基本合格,则综合考核档次为基本合格。
附表6:
事业单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在专技岗位履职考核表
主管单位: 事业单位: 填报时间: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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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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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专技岗位 |
岗位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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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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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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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
是 □
否 □ |
专技岗位是否为本单位主系列岗位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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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位履职情况 |
专技工作职责任务及工作量(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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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专技岗位工作职责任务的质量、数量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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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评议 |
参加评议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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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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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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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 人、反对 人、弃权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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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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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专技岗位履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
2、考核公示情况:要求主管单位和事业单位须张榜公示;有多少人反映情况,对反映情况的核查及结果等。
3、群众评议:综合考核人员在专技岗位的履职情况,对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考核档次)进行评议投票。若赞成人数没有超过参评总人数的半数,则考核结果应下降一个考核档次。
附表7
武汉市洪山区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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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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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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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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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技术等级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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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 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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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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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总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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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评 语 和 考核档次 建 议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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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负责 人或考核 委 员 会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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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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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档次或不参 加考核情 况说明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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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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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8
武汉市洪山区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档次统计表
( )年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岗位等级 |
从事工作 |
考核档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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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局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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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填报机关工勤全部人员考核情况。
2、岗位等级填写经人事部门认定的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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