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部门 > 区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决算

文       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2014-10-30 16:24

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4-10-30 16:24 字号: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1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一、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二、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四、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五、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2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 决算构成单位来看,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部门决算由单位本级决算和纳入决算汇编范围的1个下属 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个。

  (二)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总编制人数68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人数62人,其中:行政60人,事业2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5人。

  二、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收入总计1,3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8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1,3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84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398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1,3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其中:基本支出 958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835万元,事业运行20.3万元,医疗卫生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6万元。项目支出426万元。主要项目:

  (1)基层司法所业务经费38万元,用于干警业务培训、基层司法所行政运行工作经费。

  (2)普法宣传经费30万元,用于全区法制宣传工作经费。

  (3)律师公证管理经费5万,全区律师参与信访、调解、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给予必要补贴。

  (4)法律援助经费13万元,用于保障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相应工作经费。

  (5)社区矫正工作经费336万元,用于全区矫正工作人员工资保障及工作经费、对全区矫正对象开展日常矫正工作的办案经费等支出。

  (6)其他支出(依法治理工作经费)4万,用于普法宣传经费。

  (一)公共安全(类)。年度预算为1,292万元,支出决算为1,2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

  (二)医疗卫生(类)。年度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四)其他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注明: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附件8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 0 次, 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5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其中:租车费 0 万元;燃料费 15.8万元;维修费10.6万元;过桥过路费

  0.8万元;保险费 5.4万元;安全奖励费用 0万元;其他出车补助等 1.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4万元。其中:用于招商引资 0万元,国际访问0 万元,大型活动 1.4 万元,外省市交流接待 0.9万元,及专项工作开展 等接待活动 1.7万元。

  附件9

附件: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

./t20180201_249729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