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季度,洪山区行政复议调撤率近37%,这意味着每10起行政争议中就有接近4起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这组亮眼数据的背后,是行政复议调解“洪山模式”的创新实践结果。
一、“四‘自’闭环”激活调解内生动能
坚持“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理念,倡导执法部门对存在瑕疵的行政行为做到自查自纠不过夜,印发《行政复议争议化解倡议书》,倡议行政执法机关强化行政争议的自我排查与化解,推动全区执法机关建立“自排查、自纠错、自调解、自反馈”闭环机制,要求对存在问题或瑕疵的行政行为主动启动纠错程序,并依托调解平台动态跟踪化解成效。在闭环机制推动下,2025年一季度行政复议案件呈现源头化解态势,全区共收到复议申请246件,其中案前调解50件。
二、“三联机制”打破部门协作壁垒
探索“专项研讨、协同治理”模式,主动对接执法部门,建立执法与复议协同机制。今年3月,区司法局与区市监局联合签署《行政复议调解与执法规范备忘录》,明确“争议联调、风险联控、标准联建”三联机制,通过常态化会商机制,共学共研市场监管领域突出执法难题,实现市场监管系统专业能力共同提升,联合化解疑难案件,共同推动全区类案执法文书标准化整改。
三、“双书一函”倒逼公正规范执法
用好“个案监督、类案规范”利剑,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和工作提示函“双书一函”组合拳,将调解成果转化为执法规范。2025年一季度制发的4份行政复议意见书直指执法程序缺位、证据采集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彰显“以案促治”刚性约束力。数据显示,经调解的案件后续诉讼率为零,真正实现“化解一案、规范一片”。
四、“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强制效力
强化“复议调解、司法确认”实效,开启“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直通车”,2025年一季度,共制发行政复议调解书2份,对符合条件的依托“行政复议+司法确认”工作室,进行司法确认。今年3月,万某与某派出所行政处罚争议案的行政复议调解书获得法院司法确认,成为洪山区首例“行政复议调解+司法确认”案例。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创新,完善多元化解体系,把“枫桥经验”持续注入行政复议全过程,让更多行政争议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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