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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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5-03-18 1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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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对刘辉福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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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辉福:
你不服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你关于武汉倪优然传媒有限公司的举报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认为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你关于洪山区白沙洲张氏干货行的举报未履行法定职责,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3日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提出两份行政复议申请。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分别于2025年1月7日、1月20日依法受理,该两案于2025年2月28日、3月10日审理终结。本机构通过你提供的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以邮政快递方式依法向你送达洪政复决〔2025〕99号、11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因快递员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且派送地址无人接收快件,该两份快递件均被退回,本机构通过你提供的联系方式亦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为充分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相关权益,本机构特发此公告,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构领取上述两份行政复议决定书。
联系电话:027-87753282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436号
特此公告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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