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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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6-05-20 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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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对尚凤霞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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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凤霞:
你认为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和平街和平派出所将你强行送至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收治的行政行为违法,于2026年4月28日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于5月7日向你作出补正通知书。本机构通过你提供的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以邮政快递方式依法向你送达洪政复〔2026〕353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因快递员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且派送地址无人接收快件,上述快递件被退回,本机构通过你提供的联系方式亦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为充分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相关权益,本机构特发此公告,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构领取上述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联系电话:027-87753282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436号
特此公告
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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