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洪司办〔2014〕1号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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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区司法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4-03-06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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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2014年洪山区司法局关于做好信息外宣工作的实施意见 |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宣传新经验、新做法、新思路,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反映情况、服务决策、推广经验、展示风采的积极作用,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领导决策,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我局信息外宣工作实施意见:
一、信息工作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编写工作信息: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习讨论、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理论创新,深化理想信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打造思想政治合格、业务技能精通的正面典型宣传;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文明创建、道德讲堂、干警培训、律师党建等方面信息。
2、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社情民意、典型民间纠纷调处解决情况;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升级,及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经验做法;基层特色法务工作室的打造和运行。
3、继续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形成经验总结、工作谋划等相关信息;创新普法宣传新思路,打造普法宣传新阵地,组建普法宣传新平台等信息报道。
4、扎实推进社区矫正规范管理,深入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执法档案评比等活动信息;深化社区矫正特色工作,探索创新的案例、经验做法;社区矫正优秀个案、安置帮教就业典型、帮教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先进事迹。
5、大力推进社区律师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提升业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总结经验做法;律师管理、引导和组织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围绕党委政府维稳工作,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办理涉访涉诉典型案件;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律服务惠泽民生、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经验举措;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收集典型案例形成信息报道。
二、外宣工作内容
1、在信息报送基础上,结合司法行政工作重点,注重挖掘和推出适合宣传媒体报道的案例、经验、模范典型,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和向各级推荐。外宣工作要坚持客观真实、精炼典型的原则,能充分反映司法行政工作风貌和亮点,宣传司法行政队伍甘于奉献、勇于进取、献身司法行政事业的事迹,对内营造学先进、比奉献、创业绩的良好氛围,对外全面展示洪山司法行政整体形象。
2、注重留意和及时报送工作中遇到的新闻线索。新闻写作讲究“新、快、短、活”。要注重时间性,迅速及时,活动、会议、突发类新闻当天报送为宜;要坚持思想性,顺应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大局,积极向上;要强调新鲜生动,突出重点,给读者以新鲜感,让群众喜闻乐见;要尽量简洁凝练,少说空话,一事一报。
3、规范图片新闻的报送。图片新闻要能以新鲜、真实、生动、感人的视觉冲击,直接、简洁地传递出信息的核心内容。要重点收集调解现场、突发事件、特色普法、律师进社区、教育帮扶劳动等活动图片。要培养相片留存意识,尽量保证相片的即时性,图片要含有人物、情节、动态等基本要素,真实、清晰、反映全貌、富有感情、侧重点明确。
三、信息外宣要求
1、充分重视信息外宣工作。要进一步发挥信息工作沟通上下、传播经验、服务大局的积极作用,善于用信息、简报、新闻、通讯、纪实、调研等多种载体,抓住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先进典型的跟踪报道,全方位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2、提高信息外宣工作水平。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心,善于发现、挖掘、报送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特色和各科室处所特色的宣传点,实现信息时效性与准确性,真实性与完整性的有机统一;培养工作敏锐性和鉴别力,努力挖掘司法行政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探索调研工作新举措、新思路。注重提高报送质量与改进文风有机结合,避免过长篇幅、纯事务性信息,多反映工作推进、特色亮点、重大活动、重点项目等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
3、落实信息外宣工作任务。继续将信息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部门的年终考评体系,加强协调配合,全局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宣传工作,除日常信息报送外,加强外宣工作,确保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新闻线索,不耽误、不遗漏,新闻媒体的外宣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对外。
四、奖励办法(附后)
附件:1、2014年各级信息调研外宣文章采用的奖励办法
2、2014年各科室处所信息联络员名单
洪山区司法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附件1
关于各级信息、外宣文章采用的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研全局干警开展信息、外宣工作的积极性,在全局形成注重信息反馈,狠抓对外宣称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信息奖励办法。
1、上级采用的信息、外宣、调研文章统一按篇幅计算分值。
2、按照表1中的计分标准,各部门应完成表2中确定的2014年信息目标任务,对超出表2目标任务值的部分进行奖励。
3、个人撰写的中长篇投稿文章,被区、市、省、部各级刊物采用的,分级给予奖励,如同一稿件被各级刊物采用,则以最高层级采用的为准进行奖励,不重复计奖。同时个人稿件的采用按部门目标任务计分标准计入其所在部门参与积分。
4、各部门信息、外宣工作完成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5、同类活动、同条线索被两个以上部门同时报送的,按新闻线索分别给予计分。
6、信息报送分值,每部门按最高不超过100分计算。鼓励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和采用率。
7、图片新闻主要应用于各类宣传册、展板、外宣投稿中,采用按简讯的0.5倍计算。
本奖励办法每年年终执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4年各级信息目标计分标准、任务分解
表1:计分标准
报送 | 局采用 | 区级、市级 刊物采用 | 省级以上刊物 及党报党刊采用 | |
信息(简讯) | 2分 | 5分 | 20分 | 40分 |
信息(中篇) | 2分 | 10分 | 25分 | 50分 |
信息(长篇) | 2分 | 15分 | 30分 | 60分 |
图片 | 2分 | 10分 | 20分 | |
新闻线索 | 1分 | 2分 | 10分 | 20分 |
表2:各部门信息目标任务分解
责任单位 | 信息目标值(篇) | 司法、普法简报出刊 | 图片(幅) | 年度目标值(分) | |
报送 | 采用 | 符合要求 | |||
办公室 | 12期 | 10 | 600 | ||
政治(警务)处 | 24 | 10 | 10 | 200 | |
法宣科 | 24 | 10 | 8期 | 10 | 300 |
基层科 | 24 | 8 | 12期 | 10 | 350 |
法援科、律管科 | 48 | 20 | 12期 | 20 | 550 |
社矫科 | 24 | 8 | 12期 | 10 | 350 |
基层司法所 | 24 | 5 | 10 | 100 |
附件2
2014年洪山区司法局信息联络员名单
为方便2014年我局信息工作的开展,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信息联络员名单作如下调整:
办公室 熊 玮 政治处 尹思豫
行财科 田长青 法宣科 房志萍
基层科 汪 拥 律管科 黄 莹
法援科 周 蜜 社矫科 熊 果
珞南所 戴 晶 关山所 陈 洁
狮子山所 陈训洲 梨园所 江 斌
和平所 沈 亮 洪山所 肖明华
张家湾所 王 纬 青菱所 余 翔
卓刀泉所 杨世红 天兴所 喻东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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