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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洪司字〔2014〕1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区司法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4-03-24 00:00

名       称:洪山区司法局二〇一四年工作要点

洪山区司法局二〇一四年工作要点
日期:2014-03-24 00:00 字号: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和全国、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心,不断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大胆实践探索,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保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贡献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普法和依法治理并举,推进“法治洪山”建设

加强重点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尤其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中之重,推进石牌岭职高、金地小学法治基地建设,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全区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结合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制定主题活动方案,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

深入开展法治洪山建设。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为法治洪山建设营造良好氛围。扎实推进法务工作室建设,继续推动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深化法治区创建,探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推广洪山特色法治文化。加强洪山法治文化建设。继续加大法治园、广场、长廊等普法窗口阵地建设力度,大力推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大力推进法制宣传进公共场所、区域,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等开展普法宣传,依托学校法治教育基地,建立洪山法制讲习堂。巩固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宣传载体,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强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改革创新,推进“和谐洪山”建设

夯实基层工作平台。创建司法所品牌。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以打造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为契机,全面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建设。扎实推进法务工作室建设。强化“三组一委四员”工作职责,合理整合社区与法务工作室的人力、物力资源,针对不同社区软硬件设施的不同优势,开展有侧重点的法务工作,形成工作重点,以点带面逐渐将法务工作做实做好。加大调研指导力度,以编写法务工作室调解手册的方式,对法务工作室工作进行调研和业务指导。

巩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名称、标识、文书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积极探索灵活实用的培训形式,通过以会代训、以岗代训、实战指导、专家讲授、经验交流等多样形式提高民调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各街乡重大疑难纠纷案件调解情况及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检查,规范人民调解卷宗。坚持定期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调处工作,坚持“月排查”制度。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重点矛盾纠纷情况,开展适时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调处工作,不断减少矛盾纠纷的激化,努力实现“防调一体化”。

推进大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以联为要、以法为本、以晓为方、以援为辅”的十六字要诀,化解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疑难矛盾纠纷。加强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在全区各街乡形成司法所、派出所、仲裁室、法庭、律师事务所“五位一体”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努力做到矛盾纠纷不出街乡。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加强对现有行业性专业调委会的检查指导,加强培训,注重案卷和经验的收集整理。

三、坚持管理服务创新,推进“平安洪山”建设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全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利用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按照上级主管机关的统一部署,适时启动设立区级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前期准备。修订完善我区社区矫正管理办法及其他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矫等各个环节,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可行性。推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通报制,每季度以表格的形式直观反映各所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继续抓好社区矫正警察、专职社工、矫正志愿者等三支队伍的学习培训,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执法文书大比武”等各类评比竞赛,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不断提升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积极力推专职社工按社区矫正人员在册人数6%的比例配备。对全区现有的心理咨询室、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服务基地等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并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建立配套制度,做好迎接市局复核、达标验收工作,全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硬件设施的优化升级。

落实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衔接、奖惩、解矫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确保刑罚执行。强化各项监管措施,加强信息平台的使用管理和更新维护,最大限度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入、解矫宣告,彰显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对象加大惩罚力度,符合撤销缓刑及收监条件的罪犯向法院提出建议,予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与洪山区图书馆合作为全区社区矫正人员搭建学习教育新平台,免费提供各类书籍。召开集中教育学习、读书心得、改造成果交流等“三会”,邀请专家学者、专业律师等成立社矫人员学习教育讲师团,为全区社矫人员开展法制、时事政治、形势政策等教育,组织社区矫正人员按照每月确立的学习主题撰写学习笔记。制发社区服务反馈表,由社区对社矫人员的分散服务活动进行记录和佐证。今年各所要建立固定的服务基地,每个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社区服务活动。编发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册和幻灯片,有效疏导社矫人员不良心理。

开展两类人员的帮困扶助。加强刑释解矫人员衔接工作。认真落实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与监狱、看守所的联系沟通机制,进一步强化法律文书和人员无缝对接。协调人社部门,按政策落实刑释解矫人员社会保障待遇;协调工商、税收等部门,为刑释解矫人员自主创业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协调就业中介机构,按照市场需求将失业特困刑释解矫人员纳入社会职业培训、就业推荐计划。开展大墙内外帮教活动,坚定服刑人员教育改造信心,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努力解决他们在教育培训、就学就医、住房低保等方面的困难。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参与刑释解矫人员帮困解难、就业安置等工作。以区内卓刀泉街大市场为依托,新增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

四、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力度。严格按照省厅《规范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六项措施》和《洪山区法律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行政审批工作,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确保法律服务业务的规范、有序、健康、快速发展。不断强化执业纪律、提高职业素质、规范职业行为,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各类投诉案件,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

进一步优化和拓展律师法律服务。按照市司法局“社区律师规范建设年”的工作要求,增强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健全组织协调和衔接配合机制.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问卷调查,继续做好督导、宣传、考评,推进社区律师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开展律师服务院士工作,促进洪山律师与辖区院士高端群体对接,帮助院士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和法律问题,为我区科学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法律支撑。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团的参谋助手作用,引导律师为全区重大突发性事件、城市征地拆迁等重要项目工程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组织“同心·律师”服务团进一步服务好民企及武汉珠宝谷和奥林匹克商业一条街,帮助区内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减少矛盾纠纷。探索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和路径,增进横向交流,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打造一支强有力的法律服务队伍。

拓宽法律援助案源渠道。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依托各社区建立“社区法律援助受援点”,掌握群众法律需求并主动服务,按照市局要求,完成法援案件两年倍增计划。制发《洪山区办理援助案件补助办法》,进一步细化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补贴标准及结案要求,规范补贴工作操作程序。针对辖区流动人口,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外来求学学子的援助需求,建立“汉漂”人员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1-2个。深化大学生法律援助服务,新建大学生法律援助维权基地,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研究生志愿者队伍,参与接待值班、宣传咨询及大学生维权案件的办理,提升理论研究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优化服务方式,建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强化质量监控,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和法援律师服务质量。积极探索法律援助非诉讼调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提升能力素质

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抓好马克思主义哲学、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重要内容的学习,推进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好干部“五条标准”,做到有信仰、有原则、有担当、有作为、有形象,真正成为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领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坚强集体。

通过教育培训管理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加强广大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第一位,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制定2014年度干警学习教育培训方案,加大干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等力度,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激发队伍活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文明创建工作,使“三个倡导”深入人心,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深入开展诚实守信、勤劳节俭、遵德守礼、孝老敬老教育,培育文明风尚。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促进纪律作风转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依托,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认真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洪山区司法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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