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洪司办〔2015〕1号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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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区司法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5-03-25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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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2015年洪山区司法局关于做好信息调研外宣工作的实施意见 |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调研和对外宣传工作,调动全体干警职工信息外宣积极性,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地反映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宣传工作亮点和特色做法,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特制定我局信息外宣工作实施意见。
一、信息调研、外宣工作内容
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编写工作信息: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法治洪山”、“平安洪山”,创建“大学之城”的有关情况;加强干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勤政廉政建设,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的经验和做法;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律师党建、道德讲堂、干警培训、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社情民意、典型民间纠纷调处解决情况;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经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法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五位一体”大调解模式运行、调解文化建设工作情况;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健全,以及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推广深化大调解机制的有关情况与做法。
(三)总结“六五”普法、“1+3”普法先行计划的经验做法;开展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情况;建立习法课堂、打造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有关情况;创新普法宣传新思路、组建普法宣传新平台等信息报道。
(四)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武汉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加强社区矫正规范管理,推进社区矫正专门机构建设,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的进展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机制的有关情况;社区矫正教育转化创新做法、个案矫正和安置帮教就业典型案例、帮教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先进事迹。
(五)围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机制;发挥“同心·律师服务团”作用服务民营企业,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律师队伍建设经验做法;围绕党委政府维稳工作,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办理涉访涉诉典型案件;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创新建立科学有效法律援助工作机制,高效便捷服务困难、弱势群体的做法和成效。
二、信息调研、外宣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视,增强信息外宣工作责任感
要不断增强做好信息外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反映司法行政工作在围绕中心履职尽责中取得的新成绩,展示司法行政队伍正面形象。自觉学习运用信息、简报、新闻、通讯、纪实、调研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公众宣传司法行政工作重点、特色亮点、先进典型;积极研究各类媒体需求,充分挖掘报送典型案例、创新做法、先进模范事迹、新闻线索等,客观真实地向媒体报送宣传;注重图片视频收集,及时留存并报送画面清晰生动、基本要素齐全、事件重点突出的各类工作活动照片及视频。
(二)苦练内功,提升信息外宣稿件采用率
加强业务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司法行政工作重心,掌握司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从中发现提炼司法行政工作新亮点、新经验、新典型;提升信息稿件写作能力,不断学习信息稿件写作技巧,锻炼语言表达能力,积极展示司法行政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确保信息稿件报送质量;改进写作文风,避免写篇幅过长、纯事务性信息,多写反映工作推进、特色亮点、重大活动、重点项目等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把握宣传契机,充分了解当前社会发展形势和上级精神要求,找准信息稿件写作的切入点和工作宣传点,从服务大局出发撰写信息稿件。
(三)积极落实,确保信息外宣工作有成效
制定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将信息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部门的年终考评体系,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日常工作信息、重大会议活动、新闻线索等适合宣传报道的稿件,再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向新闻媒体报送;继续实行信息外宣工作奖励制度,各部门及个人要及时将刊发、报道信息稿件的刊物原件或网页图片等报送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对信息采用情况进行每季度统计通报,年终汇总,审核计分,并报局领导审批。
三、计分办法(附后)
附件:1、2015年各级信息调研外宣文章采用计分办法
2、2015年洪山区司法局信息联络员名单
3、2015年各部门调研课题汇总
洪山区司法局
2015年3月23日
附件1
2015年各级信息调研、外宣文章采用计分办法
1、信息分值由报送分值和采用分值两部分组成。部门年度信息最终得分为该部门报送分值和采用分值之和,减去该部门信息目标任务值(见表2)。
2、各部门报送的信息按每篇2分计算报送分值,未报送电子档文稿的不予计分。信息报送分值每部门最高不超过100分,鼓励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和采用率。
3、上级采用信息按篇幅和级别计算采用分值(见表1)。如采用信息由两个部门同时报送,则均分计算采用分值;由三个及以上部门同时报送的,每个部门按采用分值的0.2倍计算。
4、被网站或电子刊物等非纸质载体采用的信息、外宣、调研文章,按同级别、同篇幅纸质刊物的0.5倍计算。如同一稿件被多个非纸质载体采用,以最高层级采用计算分值,不重复计分。
5、如稿件被纸质载体采用后,被同级别非纸质载体转载的(以来源为准),不再重复计算。
6、图片新闻被宣传册、展板、刊物采用的,按同级别简讯的0.5倍计算。
7、个人撰写的中长篇投稿文章,被上级刊物采用的,分级给予奖励。如同一稿件多个作者署名,作者间可自行约定计算比例,若未约定计算比例的,则均分计算。
8、本计分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信息计分标准、目标任务分解
表1:计分标准
报送 | 局采用 | 区级、市级 刊物采用 | 省级以上刊物 采用 | |
信息(简讯) | 2分 | 5分 | 20分 | 40分 |
信息(中篇) | 2分 | 10分 | 25分 | 50分 |
信息(长篇) | 2分 | 15分 | 30分 | 60分 |
图片 |
| 2分 | 10分 | 20分 |
表2:各部门信息目标任务分解
责任单位 | 信息目标值(篇) | 司法、普法简报出刊 | 图片(幅) | 年度目标值(分) | |
报送 | 采用 | 符合要求 | |||
办公室 |
|
| 12期 | 10 | 600 |
政治(警务)处 | 24 | 10 |
| 10 | 200 |
法宣科 | 24 | 10 | 12期 | 10 | 350 |
基层科 | 24 | 8 | 12期 | 10 | 350 |
法援科、律管科 | 48 | 20 | 12期 | 20 | 550 |
社矫科 | 24 | 8 | 12期 | 10 | 350 |
基层司法所 | 24 | 5 |
| 10 | 100 |
附件2
2015年洪山区司法局信息联络员名单
为方便2015年我局信息工作的开展,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信息联络员名单作如下调整:
办公室 汪 拥 政治处 舒 芳
行财科 康 静 法宣科 尹思豫
基层科 戴 晶 律管科 黄 莹
法援科 陈 力 社矫科 熊 果
珞南所 郭俊峰 关山所 王 纬
狮子山所 陈训洲 梨园所 江 斌
和平所 李建国 洪山所 肖明华
张家湾所 陈 洁 青菱所 余 翔
卓刀泉所 喻东喜 天兴所 熊 涛
附件3
2015年洪山区司法局各部门项目课题汇总表
序号 | 部门 | 项目课题名称 | 责任人 |
1 | 办公室 | 如何在基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职能 | 李祎洁 |
2 | 政治处 | 浅析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 舒芳 |
3 | 法宣科 | 建立洪山“习法课堂”的实践与探索 | 周蜜 |
4 | 基层科 | 如何建立洪山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推进机制 | 徐鄂 |
5 | 社矫科 | 浅析危险驾驶罪社区服刑人员犯罪原因及监管对策 | 熊裕芬 |
6 | 法援科 | 法律援助在法治洪山建设中的价值实现与提升 | 熊远峰 |
7 | 律管科 | 加强洪山区律师队伍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 熊远峰 |
8 | 纪检监察 | 宣传普及党纪党规知识 推动纪律作风转变 | 张纳 |
9 | 珞南所 | 如何推进社区法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 | 徐南飞 |
10 | 关山所 | 浅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思路和方法 | 巴于清 |
11 | 狮子山所 | 浅析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新生和毕业生普法宣传工作 | 高琼 |
12 | 梨园所 | 如何利用法治文化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 李四萍 |
13 | 和平所 | 浅谈社区矫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 杨育康 |
14 | 洪山所 | 浅析如何发挥社区(村)法务工作室的作用 | 肖明华 |
15 | 张家湾所 | 论拆迁工作中的法治运用 | 赵莎 |
16 | 青菱所 | 探索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的内容和方式 | 王滨 |
17 | 卓刀泉所 | 探索社区矫正管理新思路及社区服务新模式 | 喻东喜 |
18 | 天兴所 | 浅析如何因地制宜建设移民新村法治文化 | 熊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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