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洪普办〔2017〕17号 |
信息分类: 其他 |
|
发文机构:洪山区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12-18 00:00 |
|
名 称:关于组织开展全区2017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 |
各街乡、部委办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根据武汉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17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武普法办〔2017〕20号)要求,现将我区2017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中《2017年无纸化学法用法复习指南》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考试对象
全区各级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参照执行。
三、考试时间
全区统考时间定于12 月26日8:00时至28日17:30时进行。29日8:00时至17:30时为补考时间。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考试须知
每位学员必须完成相应的积分任务和学习内容(2400积分约40个学时),方能参加考试。每个学号只能登录两次考试(含补考一次),不得代考。
五、考试成绩
试卷满分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9分为合格、80-95分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是省法治建设考核中重要一项,直接关系到武汉市在全省法治建设考核中的排名,陈一新书记高度重视,要求必须进入全省一流。各街乡、部委办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督促本部门本单位学员考前完成学习积分参学率在98%,确保参考率和合格率在90%以上。各街乡、部委办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考试的督导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二)强化结果运用,及时通报考试情况。区普法办将汇总全区考务情况和考试成绩上报上级部门,抄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并将考试情况在全区予以通报。各街乡、部委办局也应将本单位考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个人考试成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报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规范管理,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近年来,我区通过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已逐步建立了个人学法用法普法考试档案。各街乡、部委办局也要建章立制,促进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规范化运行。同时,要认真总结考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
七、其他
各街乡、部委办局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如有疑难问题,可直接与湖北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联系(联系方式附后),确保本单位无纸化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湖北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李长涛
全国无纸化普法系统售后服务呼叫中心服务电话:
400-657-0518
洪山区普法工作QQ群号:85735975
区普法办联系人:陈安龙
电 话:87753291
洪山区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