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概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概况
(1)主管、统筹发展和组织协调全区审计业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3)向区长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街镇乡区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①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乡、镇、街财政决算。
②使用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③区属国有企业和国家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④区人民政府投资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资金筹集管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⑤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环境保护、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⑥区人民政府机构、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接受国际机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本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经济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区级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全区审计专业培训。
(9)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区审计信息系统。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0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个。
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洪山区审计局总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注: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981.8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4.89万元,增长14.76%。主要原因是审计任务增加,相关工作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81.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1.8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附属单位上缴收
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8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57万元,占本年支出58.21%;项目支出410.38万元,占本年支出41.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1.8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4.89万元,增长14.76%。主要原因是审计任务增加,相关工作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1.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4.89万元,增长14.76%。主要原因是审计任务增加,相关工作经费增加。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1.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4.56万元,占87.03%;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6万元,占4.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47万元,占2.29%;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59.91万元,占6.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984.46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981.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74%。其中:基本支出571.57万元,项目支出410.38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完成政策落实跟踪、财政、民生专项资金、政府投资、社会保障、绩效、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经济责任审计事项8大类, 共计31个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占全年绩效考核指标任务13项的238.46%,共审计或延伸审计113个单位。审计查出违法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7538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80条,提交审计信息158篇,被批示、采用审计信息175篇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9件。审计任务全部按时完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率100%,审计执法工作继续保持“零投诉、零举报、零案件”。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857.13万元,支出决算为854.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7%,(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2.国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4.教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 %,(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5.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4.96万元,支出决算为44.9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2.47万元,支出决算为 22.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9.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11.农林水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17.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9.91万元,支出决算为59.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19.其他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20.债务付息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低于92%时必须说明原因)。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6.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1.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为预算的86.36%,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为预算的86.36%,比预算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修理较少。主要用于维修费,其中:租车费0.48万元;燃料费0.48万元;维修费2.19万元;过桥过路费0.65万元;保险费0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16万元,增长3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维修费增加0.5万元,增长22.83%。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等方面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等方面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等方面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等方面支出。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等方面支出。
(七)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等方面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6个区直部门,资金3110.17万元。组织对10个部门及3个下属单位公务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60.06万元,9个部门及2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1701.14万元。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实现全面覆盖。以促进区级预算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推进和加大预算刚性约束,强化法规政策执行,提高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积极探索区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大数据审计之路,利用审计数据分析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采取“集中分析、重点核查”的数字化审计方法,对66个区直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重点核查17个部门及4个下属单位,重点关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情况,揭示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不规范的问题。审计发现6个部门3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或为零,涉及金额3110.17万元,10个部门及3个下属单位公务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60.06万元,9个部门及2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1701.14万元。审计还查出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报销职工福利、少数公职人员违规兼职、持股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2018年,共完成政策落实跟踪、财政、民生专项资金、政府投资、社会保障、绩效、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经济责任审计事项8大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7.52万元,执行数为41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73%。主要产出和效果:共计31个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占全年绩效考核指标任务13项的238.46%,共审计或延伸审计113个单位。审计查出违法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7538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80条,提交审计信息158篇,被批示、采用审计信息175篇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9件。审计任务全部按时完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率100%。下一步改进措施审计执法工作继续保持“零投诉、零举报、零案件”。
洪山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综述:
1.主要投向:①审计业务经费;②审计专项经费;③洪山区数字化审计平台二期建设;④聘请造价师。
2.实际效益:2018年,共完成政策落实跟踪、财政、民生专项资金、政府投资、社会保障、绩效、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经济责任审计事项8大类, 共计31个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占全年绩效考核指标任务13项的238.46%,共审计或延伸审计113个单位。审计查出违法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7538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80条,提交审计信息158篇,被批示、采用审计信息175篇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9件。审计任务全部按时完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率100%,审计执法工作继续保持“零投诉、零举报、零案件”。
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本级机关及下属1家行政单位、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55.6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提高政治站位,“四个意识”更加牢固
(一)坚定政治理想,注重思想理论学习。
(二)站稳政治立场,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三)严守政治原则,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严格组织管理,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强
(一)恪守组织原则,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二)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组织建设。
(三)把握舆论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认真履职尽责,审计工作的成效更加显著
(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持续深化。
(二)推动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进一步加强。
(三)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实现全面覆盖。
(四)推进惠民政策落实,专项资金审计力度进一步加大。
(五)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进一步强化。
(六)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加强。
(七)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审计稳步推进。
(八)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全面完成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环境审计和审计调查 |
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红色物业、水污染防治、自然资源环境审计和审计调查。 |
共报送审计和审计调查报告4份。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
2 |
审计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 |
全面掌握2017年度本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相关总体情况,重点审查了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完整、科学、合理,揭示了预算编制不合理不细化等问题,从源头上促进各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 |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法规的,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纳税人涉嫌逃税、公职人员违规兼职、违规报销职工福利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政策、制度和法规的重要问题,已建议结合相关改革统筹研究解决。 |
3 |
对66个区直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
重点核查17个部门及4个下属单位,重点关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情况,揭示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不规范的问题 |
审计发现6个部门3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或为零,涉及金额3110.17万元,10个部门及3个下属单位公务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60.06万元,9个部门及2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1701.14万元。审计还查出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报销职工福利、少数公职人员违规兼职、持股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
4 |
民生专项资金审计及审计调查 |
洪山区物业经费管理使用及政策执行情况调查、洪山区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审计、洪山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洪山区水污染防治情况审计 |
审计查出业主自管的小区问题较突出、村集体性质的还建房小区物业管理有待加强、“红色物业”资金2198.42万元未能有效使用、部分开发商欠缴房屋专项维修基金7366.06万元、科技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未拨付1455.72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财政补助资金4123万元超过2年未安排使用、部分保障房住房租金未及时收缴25.91万元等问题。通过审计,深入查找了各项惠民政策在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国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最大发挥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5 |
审批和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和政策落实、工程项目管理、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投资成本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绩效和违法违纪案件查处 |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战略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原则,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审计监督,切实加强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投资绩效,遏制建设领域中腐败行为,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和廉洁高效。 |
全年共完成15项,即洪山区大学之城建设绩效审计调查、洪山区建设局城建资金专项审计等6项,以及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二期等9个征地拆迁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同时对全区涉及民生的134个200万元以下的简化程序的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占全年效考核指标任务3项的500%。 |
6 |
执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对所属单位监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干部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方面的内容 |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党的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事项,“权利行使”和“责任担当”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重点关注执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对所属单位监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干部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方面的内容。 |
全年共对6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各项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积极探索经责审计新路子,对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同步审计,既算干部履职的“经济账”,也算“生态账”。聚焦“黄家湖大学之城建设”、“天兴洲生态绿洲建设”两个重要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2项。 |
7 |
自然资源资环境审计 |
重点审查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作出重大决策、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的情况,聚焦生态文明体制完善、生态保护力度、“四水共治”成效,进一步完善长江洪山段的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环境保护的主题,探索符合洪山实际、具有洪山特色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路径和方法,以问题倒逼环境整治,促进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
全年共开展了青菱街和天兴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洪山区水污染防治情况审计。审计促进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堵截制度漏洞,进一步明确生态建设责任意识,完善生态保护建设制度和体系,为洪山经济发展提供健康美丽的生态环境。取得的经验做法先后被审计署、省审计厅、武汉市审计局采用,《湖北日报》报道,省审计厅通过《湖北审计通讯》向全省审计系统转发。 |
8 |
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审计事项,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 |
积极配合省、市、区纪委等部门做好专项巡视、巡察、专案审查等工作 |
今年以来,按省委、市区、区委巡视工作的要求,我局先后派出6名审计骨干参加省、市、区巡视、巡察检查。二是先后派出12名同志参加全区专项整治、专案审查等工作。三是配合区纪委完成办案协作工作,较好发挥了审计机关的业务优势和重要作用。审计在维护群众的利益,发挥反腐前沿阵地作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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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审计事务类
①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③机关服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④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咨询电话:027-87374007
附件:
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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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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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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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洪山区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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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机构运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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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洪山区审计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洪山区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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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1.常年性项目R |
2.一次性项目 |
3.延续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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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要概述项目的申请理由,包括政策依据、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实施的现实意义(即项目聚焦于解决哪些现实问题) |
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2.项目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属于全区共有性项目。3.项目实施的现实意义: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全局党建工作水平、提升机关文明程度、推进全局目标工作落实;②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按照“群众信得过、服务有本事、治理有办法”的标准,创新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员队伍的管理;④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工作;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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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年项目预算资金的主要投向及实际效益 |
1.主要投向:①党建工作经费;②精准扶贫工作经费;③购买劳务支出;④信息化运行维护费;⑤后勤保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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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建议 |
完善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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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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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项目当年预算 |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预决算偏离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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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67.52 |
67.5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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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67.52 |
67.5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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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户管科室审核确认意见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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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管员(签字): 科长(签字): 户管科室(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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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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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预算单位请按一项目一表进行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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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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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洪山区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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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审计业务经费 | ||||||||||||||||||
主管部门 |
洪山区审计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洪山区审计局 | ||||||||||||||||
项目类别 |
1.常年性项目R |
2.一次性项目 |
3.延续性项目 | ||||||||||||||||
(一)简要概述项目的申请理由,包括政策依据、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实施的现实意义(即项目聚焦于解决哪些现实问题) |
1.政策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5]58号);③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金审工程三期项目网络及安全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 | ||||||||||||||||||
(二)当年项目预算资金的主要投向及实际效益 |
1.主要投向:①审计业务经费;②审计专项经费;③洪山区数字化审计平台二期建设;④聘请造价师。 | ||||||||||||||||||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建议 |
完善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指标 | ||||||||||||||||||
预算执行情况评价 | |||||||||||||||||||
项目 |
项目当年预算 |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预决算偏离原因分析 | ||||||||||||||
年度资金总额: |
170 |
357.80 |
210.47% |
区委区政府临时交办审计任务 | |||||||||||||||
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70 |
357.80 |
210.47% |
区委区政府临时交办审计任务 | |||||||||||||||
区财政局户管科室审核确认意见或建议: | |||||||||||||||||||
专管员(签字): 科长(签字): 户管科室(盖章): | |||||||||||||||||||
年 月 日 | |||||||||||||||||||
备注:各预算单位请按一项目一表进行填报。 | |||||||||||||||||||
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洪山区审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党的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紧扣党政工作中心,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较好发挥审计监督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建设性作用。
一、提高政治站位,“四个意识”更加牢固
(一)坚定政治理想,注重思想理论学习。局党组紧紧抓住“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个根本,突出加强政治建设,以更高的政治标准、政治站位主动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更好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当作提高班子成员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持之以恒坚持学习。在全局开展“学习新思想,展示新作为,争做时代先锋”理论学习创新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反复学习党的党的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新修订的《宪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等,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把牢“总开关”。班子成员通过网络学习、专题学习、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培训等形式,实现了政治理论学习全覆盖,全年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3次。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班子的“四个意识”进一步牢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作风建设更加务实,机关管理更加规范,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成效更加突出。
(二)站稳政治立场,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一是局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切实保证政令畅通。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谋划推进大数据审计、审计全覆盖等重点改革项目,充分发挥审计在维护全区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区、推进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二是建立健全审计服务群众长效机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将群众需求体现到审计立项、审计过程、审计整改之中。三是坚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组织开展大调研活动。主要领导带头走访上级审计机关,当面聆听对洪山审计工作的指示要求;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汇报审计工作,积极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虚心征求对审计工作的意见。班子成员深入村、社区、被审计单位、审计现场,深入精准扶贫点、深入基层群众,征求他们对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后深入基层开展调研20多次。在全区开展红色物业审计调查,查找7个方面的问题,提出5条合理化审计建议。通过开展大学习、组织深调研、打好攻坚战等手段,较好地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效。
(三)严守政治原则,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牢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政治表现作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干部提拔考察的首要内容和干部评优评先的先决条件,加大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政治表现的考察考核力度。二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自律准则》、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做到忠诚于组织,与党同心同德,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三是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言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落实党内谈话20多人次,班子成员述职述廉6人,按要求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较好落实了党内监督制度。四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把对党忠诚、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增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今年以来没有发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和事。
二、严格组织管理,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强
(一)恪守组织原则,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局党组始终紧紧扭住管党治党责任的“牛鼻子”,认真承担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不懈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定期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情况。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本组织原则,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体系,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工作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明确分工职责,落实一岗双责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备制度,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今年以来,凡涉及全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提拔任用干部按照组织工作的程序组织实施。
(二)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组织建设。在抓机关党建工作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狠抓支部书记这个重点、党支部这个关键环节,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支部主题党日12次,按照“群众信得过、服务有本事、治理有办法”的标准,组织机关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优配强了机关党支部书记。局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指导机关党支部工作,3名党组成员分别承担分管职责,落实一岗双责。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推动了党建和各项工作开展。完善和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有效将党建工作责任压到实处,传导到“末梢”。全年共召开党员大会13次,支部委员会7次,党小组会12次,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7次。组织在职党员15名到社区认领“小心愿”15人,到联系点开展工作3次,慰问困难群众55人次。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为新洲区曾畈村筹资金、办实事,受到村两委和扶贫户的好评。
(三)把握舆论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定不移地占领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把握党组对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研判、同部署、同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问责制度,有效推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地生根。2018年,全局没有发生意识形态领域严重错误导向,或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三、全面从严治党,廉洁从审的环境更加清明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紧盯落实“两个责任”、深化纪律教育、健全廉政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四个重点,持之以恒落实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和各项廉政纪律规定,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8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完整责任体系。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局党组书记、局长、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全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从履行组织领导责任、履行宣传教育责任、履行作风建设责任、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履行以上率下责任七个方面向局党组作出承诺。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廉政纪律责任书》,建立了年初分工、年中督查、年底考核的绩效对账机制,形了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开展经常性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基础。一是抓好形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要求,分析研究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具体措施办法,引导广大审计干部充分认清当前和今后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越来越紧、越来越严的新形势,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反腐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上来。二是抓好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中央纪委大型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学习中央纪委门户网站《忏悔与警示》、省纪委门户网站《典型案件通报》等,引导大家剖析原因、吸取教训、认清危害、止于言行。三是抓好纪律教育。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自律准则》、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纪党规的学习,引导全体审计干部牢记“六大纪律”,坚决做到在纪律面前不越红线、不破底线。围绕审计一线实际,重点抓好审计八不准纪律、“四个严禁”为主要内容的纪律教育,引导审计人员严格遵规守纪,树好形象,做到廉洁从审。四是抓好活动引导。扎实开展了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通过编织党风廉政教育“知识网”、打造党风廉政教育“文化链”、集成一批党风廉政教育“品牌群”等活动,在全局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党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国监察法》专题学习,组织监察法知识测试活动,进一步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三)强化作风建设,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在全局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全面排查全局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全体审计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和审计“四严禁”规定。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改进作风,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局开展《治理“微腐败”和“新衙门作风”问题专项行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正风除弊”行动》、《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等活动,提高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更好发挥作用的认识,推动局机关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2018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审计工作与区委、我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少差距,部分审计干部的审计理念、能力素质、方式方法与新时代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审计监督全覆盖难度还很大,审计工作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审计建设性作用发挥不够,结果运用还不充分,整改督办机制还需完善;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应用还不够充分有效,数字化审计水平还需进一步探索实践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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