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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区审计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7-03-12 08:32

名       称:关于进一步明确局内设机构职责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局内设机构职责的通知
日期:2017-03-12 08:32 字号:

各科室:

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经研究,现将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办公室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党政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文件起草,拟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机关文书、机要、档案、保卫、信访、保密等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机关财务收支工作,对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承办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接待来信访,负责编写《大事记》、《年鉴》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2.人事工资工作:承办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统战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出境考察培训的政审工作;组织指导干部的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工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3.局党组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起草,学习记录和检查督促,承办党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争创“五好”活动具体事项;负责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全局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4.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局党组及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监督检查局机关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参与调查局领导班子成员或调查局机关科级胶及以下干部违纪案件;受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5.退休干部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好退休部的政治、生活、医疗福利等待遇;负责组织退休部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定期通报机关工作情况;组织探望慰问退休干部,负责做好病故退休干部的治丧和善后工作;组织退休干部开展文明、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6.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工作;负责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考核、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目标考核、统一战线工作目标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计生、信访稳定、保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作风建设,深化治庸问责,突出问题整改;办理市、区长专线投诉件等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计算机中心工作职责

1.综合科工作:负责全区审计调研工作,对全区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项目、方法措施及有关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负责全区审计工作计划协调管理,研究编制全区审计工作规划,根据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协调安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进行检查;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起草各类审计综合报告、文件和重大会议的材料起草工作;编发审计内部信息;组织指导全区审计情况综合分析、对外宣传、信息反馈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分析资料;负责指导全区审计统计和信息工作,并进行统计资料分析;负责局政务网站、内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审计业务协调;完成市局、省厅综合处交办的工作;负责全区内部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2.法规科工作:承担地方性审计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调研、起草、协调、报批工作;研究财经审计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出推进全区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意见建议;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审理(复核)区审计局审计项目;检查全局审计项目质量;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区审计局监督的对象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承担区审计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按规定召开审计听证会;组织承办局机关有关审计业务会议;组织实施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区审计法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对口省厅、市局法规处。

3.计算机中心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审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履行全局“金审工程”的立项和开工建设程序;具体组织和协调项目实施工作;协助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编制计算机审计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推广应用与开发审计软件和管理软件;为局机关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配合业务科室开展计算机审计业务;管理、维护全局审计专网以及计算机设备,协调指导全局审计系统的计算机系统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审计干部计算机审计业务知识的培训;负责全局大数据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对口省厅计算机中心、市局计算处。

三、财政行政事业审计科职责

制定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国库办理的区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负责审计区财政局、区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区财政审计业务。

负责审计与区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区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向区长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起草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四、经贸投资审计科职责

负责区人民政府投资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资金筹集管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国家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等工作。负责审计区级管理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对国家投资的其他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区投资公司的财务收支,组织实施对区属国有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五、经济责任审计科职责

负责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承办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负责审计由区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及其他部门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区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区社会保障审计业务。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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