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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洪河〔2018〕8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文日期:2018-11-30 00:00

名       称: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将拾野渠纳入河湖长制实施范围的通知

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将拾野渠纳入河湖长制实施范围的通知
日期:2018-11-30 15:11 字号:

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8年10月,区政府收到《武汉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湖长制河湖(港渠)名录的通知》(武河办〔2018〕28号),我区涉及名录中的4条河流、9个湖泊和12条港渠,其中只有拾野渠未设立河(湖)长。为落实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将拾野渠纳入河湖长制实施范围,并设立拾野渠的街道河长,由拾野渠流经的青菱街人大工委副主任汪军担任青菱街拾野渠河长。

  特此通知。

  武汉市洪山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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