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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区统计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6-09-27 11:35

名       称: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部门决算

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部门决算
日期:2016-09-27 11:35 字号:

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部门决算

2016年09 月20 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2015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订全区的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

(二)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以及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区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国情国力普查和有关社会、经济调查,审查我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管理和审核我区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标准,统一组织实施我区农村农民生活水平、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社会发展、科技发展、人口、一、二、三产业发展等项抽样调查。

(四)组织本区内统计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检查。

(五)核定、编制、公布、出版我区基本统计资料,发表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规划、协调和培育、发展全区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业务。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区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全区各单位的统计基础设施建设。

(七)加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及统计科学研究工作,对全区统计人员进行考核和奖励。

(八)认真做好《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及《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总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人)。在职实有人数13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人,退休9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441万元,支出总计441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36万元,降低7.55% 。支出减少36万元,降低7.55% 。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44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万元,占本年支出69.61%;项目支出134万元,占本年支出30.39%。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441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万元,降低8%。主要原因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本年度资金需求减少。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441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其中:基本支出307万元,项目支出13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一是统计信息事务15.5万元(统计资料汇编4.5万元、普查数据维护3万元、名录库维护8万元、)主要用于核定、编制、公布、出版我区基本统计资料,发表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是专项统计调查52.5万元(劳动力工资调查统计4万元、绩效评估满意度调查5万元、大农业调查统计2万元、建筑投资调查统计5万元、规模工业能源调查统计6

万元、科技文化统计调查4万元、安全出行调查统计2.5万元、服务业调查统计6万元、商业贸易调查统计4万、规下工业企业调查统计4万元、一体化住户调查1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健全我区统计指标体系,全面反映我区农村及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社会及科技发展状况等。

三是统计管理34万元(统计协理员管理12万元、统计信息化管理3万元、统计年报会议培训15万元、党建纪检工作经费2万元、文明创建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我区统计系统及统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网络建设,以确保我区的统计工作质量。

四是大型普查抽查32万元(《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16万元、1%人口抽样调查16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专项统计调查工作。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06万元,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三)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构建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1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4万元,主要用于日本国际交流团组1个,1人次,比预算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市统计局组织,区领导批准参加,年初无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68%;其中:租车费0.6万元;燃料费2.4万元;维修费1.2万元;过桥过路费0.6万元;保险费0.7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2万元;其他洗车等0.1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77%。比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减少,主要用于各项日常统计调查和大型普查及抽样调查的培训及误餐。

2015年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4万元。其中:大型活动2.76万元,外省市交流接待1.24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4年减少9万元,减少38%,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2万元,增长2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万元,降低54%;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5万元,降低56%。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局长参加市局组织日本学习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以及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查项目逐渐采取网上直报形式,有效减少公务费用,同时严格按照中央八项禁令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公务开支。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支出。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持平,实现零基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度,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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