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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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2025-04-09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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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中共洪山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区委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1日至8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区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第一时间专题学习讨论,就整改工作全面部署,定期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各分管领域的跟踪督办。组织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提升整改质效。突出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的10个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对账销号。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总结经验建章立制,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统计各项工作的助力和动力。截至目前,共制定完善各类制度7个,其中新出台3个,修订完善4个;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8人次。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行学习发言与交流研讨。二是修订完善《洪山区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制定《洪山区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巡察整改期间,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三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学好用好党的创新理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关于“履行核心职能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3篇调研报告,将调查研究纳入局全年工作要点,确保每年开展1次专题调研,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二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2024年7月,我局新增1名人员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配合市局完成5家单位双随机执法检查,组织协调区级独立双随机执法,共检查19家企业,积极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自查整改、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在工作实践中锻炼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文件。三是加强统计法治建设。2024年依托“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四上”企业各专业年报会、入户调查等学习宣传新修改《统计法》;将统计普法宣传纳入全年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统计年报会加入统计普法专题,实现统计普法宣讲“四上”企业全覆盖;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向统计调查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观念。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洪山区统计局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制度》,制定《洪山区统计局网络舆情预案及应对措施》,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组织全体职工参观武汉革命博物馆和辛亥革命博物院,加强爱国主义宣传教育;修订完善《洪山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设置保密柜,安装机要档案室保密铁门,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保密教育培训2次,2025年2月起,每月将保密学习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要点,2025年初召开党组会对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分析研判,研究2025年度贯彻落实举措,在支部主题党日上向全体人员通报了2024年度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形成通报文件;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洪山区统计局保密管理制度》,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三是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4.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全年工作要点,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制定《区统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及时更新调整区统计局《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清单》,进一步完善岗位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二是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明确谈话记录要求,规范谈话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保管,2024年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16人次,2025年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4人次,把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依托支部主题党日、党组会组织学习《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三是及时更新完善各项制度,巡察整改期间,对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完善各类制度7个,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洪山区统计局关于加强职工考勤管理的规定(试行)》,进一步严格请休假日常监督管理。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清廉机关建设,专题研究部署清廉统计机关建设,依托支部主题党日、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共洪山区委关于推进清廉洪山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洪山区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教育作用,支部主题党日运用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2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统计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将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和辛亥革命博物院,激发党员干部崇廉尚洁、见贤思齐的自觉,强化警示震慑。
6.关于“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平板电脑和取暖器均计入固定资产台账,碎纸机已补录计入固定资产台账,对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二是严格执行《洪山区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国有资产台账,定期清查盘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洪山区统计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细化财务支出管理,严格把关“经手、证明、审核”各个环节;加强公务卡办理、使用范围、支出审核等全方位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和变相使用现金;建立入库领用登记台账,制定《物资、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领用表》,领用人在领用时填写《领用表》,明确领用的时间、物品、金额、部门,并签字。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培训,分层次开展财务知识培训2次,引导全体职工规范财务行为。
7.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会议记录,落实1名专人负责“三重一大”事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后资料归档保存;对涉及选人用人工作各环节内容专本专用、专人记录。局办公室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对相关责任人加强教育培训。二是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巡察反馈会后,党组会集体决策时,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坚持一事一议,班子成员逐个发表意见,党组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会议表决时逐项表决。三是党组会领导班子重温学习《洪山区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8.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1名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严格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做到会议记录全面清晰准确。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会集体决策时,党组成员立足工作实际,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发言,严格执行逐项表决、“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是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二是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谈话内容直面问题,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动作及年度主题教育要求,制定领导干部讲党课工作计划,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2024年党组书记讲党课3次。规范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会议记录,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会议记录和会后资料归档保存。三是分别于依托支部主题党日、党组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1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本专本专用,补充完善相关选拔任用考察材料。二是全面排查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本的各项会议记录情况,明确规范使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相关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加强教育培训,分管领导加强对会议记录的审核,每半年检查选人用人工作会议记录情况;全面排查近年来科级选拔任用工作中考察材料的撰写情况,对照区纪实手册考察材料样式,进一步完善考察材料,并在2024年11月后的科级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表格、材料要求撰写填报。三是组织局领导班子、局办公室、相关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熟练掌握规范使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相关要求,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洪山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全程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掌握最新规范材料格式;研究制定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工作规范,明确会议记录专本专用、专人记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会议记录的审核,研究制定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级复核制度,完善健全局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精确考察材料的内容特点,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及全程纪实材料的审核。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统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成效并长期坚持的事项,常抓不懈,持续用力,跟踪问效,做到整改一项巩固一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深化巡察成果运用。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举一反三,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4月9日至4月15日。联系方式:电话027-87678225;邮政信箱:武汉市洪山区统计局;电子邮箱:whhsqtjj@163.com 。
中共洪山区统计局党组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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