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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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区卫健局 |
成文日期:2025-04-03 1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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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武汉五洲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造成医疗事故案 |
武汉五洲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造成医疗事故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洪卫医罚〔2025〕013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武汉五洲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111MA4KQNPW8P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陈俊 | |
违法事实 | 武汉五洲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接诊罗丽华造成“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4月1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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