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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机构:区卫健局

成文日期:2025-04-03 16:23

名       称:武汉五洲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造成医疗事故案

武汉五洲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造成医疗事故案
日期:2025-04-03 16:23 来源:区卫健局 字号:

案  件  名  称

武汉五洲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造成医疗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卫医罚〔2025〕013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武汉五洲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111MA4KQNPW8P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陈俊

违法事实

武汉五洲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接诊罗丽华造成“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4月1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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