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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机构:区卫健局

成文日期:2026-02-10 15:38

名       称:王佳尧非医师行医案

王佳尧非医师行医案
日期:2026-02-10 15:38 来源:区卫健局 字号:

案    件  名  称

王佳尧非医师行医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卫医罚〔2026〕002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王佳尧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

王佳尧存在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于2025年组织三名女性周某娇、夏某君、王某卖卵的过程中指导口服药物、开展药物注射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2月9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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