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无 |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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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区卫健局 |
成文日期:2026-03-20 1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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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武汉洪山区雅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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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名 称 |
武汉洪山区雅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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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64207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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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武汉洪山区雅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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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111MAK14AL82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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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黄丽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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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武汉洪山区雅美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在洪山区张家湾街光霞西路2号(正商金域世家)19幢/单元1层商11号新建的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提交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开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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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第二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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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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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3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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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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