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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机构:区卫健局

成文日期:2026-04-07 16:20

名       称:冯祥礼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案

冯祥礼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案
日期:2026-04-07 16:20 来源:区卫健局 字号:

案    件  名  称

冯祥礼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卫医罚〔2026〕003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冯祥礼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

冯祥礼存在于2025年11月15日在湖北省中医院光谷院区口腔科门诊接诊患者时未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在患者的病历上亲自签署自己的名字,而是让医学实习生代为签署“冯祥礼”名字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4月3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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