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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洪文旅政〔2022〕2号

信息分类: 文化

发文机构:洪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2022-07-07 10:15

名       称:关于开展洪山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及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 传承人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洪山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及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 传承人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7-08 10:15 字号:

各街(乡)文体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加强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洪山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洪山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的范围与条件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四)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洪山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条件

1、掌握并承续某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

2、履行传承义务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3、德艺双馨,爱国敬业。

三、申报程序

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可向所在街道文体站提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请;符合条件的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保护单位可以向区级文化行政部门推荐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各街(乡)文体站根据申报单位、个人的意愿,组织专家对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报送洪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各街(乡)文体站向洪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本街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及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同时附街道办事处同意申报的意见。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等。

(三)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含电子版)

四、评审办法

(一)区文化部门组织专家对各街(乡)上报项目、推荐的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评议,提出评审意见和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

(二)报区政府审批并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各街(乡)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做好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和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工作。

(二)在确定申报项目时,要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可采取专家推荐与地方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选择申报项目,依靠专家,科学认定,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三)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并有地方配套经费预算。

(四)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照片和录像片要达到技术要求,录像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

(五)各街(乡)要认真按照推荐条件把符合条件、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传承人推荐出来。要广泛听取意见,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确保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威性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每个项目推荐人数一般控制在3人以内。

(六)代表性传承人应履行的传承义务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各街(乡)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或被推荐人。

(七)项目申报书、传承人推荐表和项目简介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5份,另提供电子文本(Word格式)

请各街(乡)文体站于20229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洪山区分中心,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联 系 人:陈 清  13808635894

廖婷婷 18086466311

办公电话:87378170

附:1、洪山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77




附件1                            项目代码:      



洪山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 报  书






项目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保护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二二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一、封面“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推荐单位为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市直有关单位。

三、本推荐申报书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号字体填写,不得扩展。

四、表格内容一律在计算机上操作填写(除签字盖章部分),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简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申报街道或单位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涉及民族

(指本项目直接涉及民族,如涉及多个民族请根据相关度依次排序,将主要民族列在首位。)

(总体概述该遗产项目的名称、地理位置、分布范围、历史沿革、基本内容、实践方式、实践主体、主要特征、文化意义、社会功能等基本情况,不少于500不多于800字。)

















(填写该遗产项目的具体实践方式和表现形式,以及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在当前是如何传承的。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填写该遗产项目的分布信息,明确到具体的省、市、区县。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填写该遗产项目在历史上的流传情况,以及各历史阶段中的传承群体。项目传承的历史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应至少追溯至百年或传承三代以上传承脉络清晰,并提供以资佐证的历史资料。不少于400,不多于600字。)












(填写项目的清晰的传承脉络并延续至当代主要传承人,注明第几代、姓名、生辰,师承关系和在此项目传承中的特殊贡献)









(填写当前与该遗产项目活态传承直接相关的群体和代表性传承人,以及他们对该遗产项目传承和实践的特定作用和特殊责任。不少于300字,不多于500字。















填写该遗产项目核心要素和主要特征。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填写该遗产项目在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的重大价值,以及当代文化意义和社会功能。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填写该遗产项目在当前的存续状况,包括实践的频率和范围、实践者和受众的人口分布等。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相关实物及文化场所

填写该遗产项目传承实践的工具,与表现形式相关的制品和作品,及其人文景观、风物遗址等文化场所。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近期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近期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近期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近期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近期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近期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近期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近期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近期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近期照片)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二、建议保护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人类型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处填“√”)

通讯地址

(邮 编)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保护工作

专门负责人


职    务


电    话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

证明

(粘贴复印件)



















保护

单位

保护

能力

情况

(填写该单位与该遗产项目相关的代表性传承人或相对完整资料的情况;专职从事该遗产项目保护工作的人员情况;用以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规模和条件;用以开展保护传承工作的自有资金情况等。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提供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自愿接受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并定期报告履责情况


                        

            盖章:

                                  年 月  日


三、项目保护计划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取得的保护成效

(填写该遗产项目列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后,为加强和促进该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已经采取的各项具体保护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并说明相关群体和个人参与保护工作的情况。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填写该遗产项目今后五年的保护计划,保护计划应围绕记录、建档、传承、研究、宣传等方面的内容制定,并说明如何确保该遗产项目相关的群体和个人参与保护措施的制定及其今后实施。保护计划应是具体可行的措施,且参与方有明确的责任约定,而非可能性和潜在性的描述。不少于400字,不多于600字。)











五年计划预算编制情况2023—2027年)

年度

预算项目                                  名称

经费投入

(万元)

预期目标

资金来源(万元)

保护单位

自    筹

地方部门)投  

2023






2024







2025







2026






2027






(说明为保障保护计划的实施将采取的各项保障措施,包括政策、机构、人员、经费等。不少于200字,不多于400字。)


(如有在各栏目中未纳入的其它内容,请在此处填写。)















四、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



我们作为该遗产项目主要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该遗产项目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同意(建议保护单位名称)作为项目保护单位,愿意共同参与该项目的申报以及今后的保护工作。

签名或盖章:个人签名并填写单位或住址,单位、群体盖章;须与前述“主要传承人、传承群体”对应








                                          年 月  日

保护单位承诺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填报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并同意区文化和旅游局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盖章:

                                               年 月  日

  1. 街道专家评审论证意见


街道专家评审意见

(各街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填写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该遗产项目价值与代表性、建议保护单位资质与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论证意见,以及是否建议推荐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保护单位意见。)









专家评审(签字)

                  年 月  日


六、各街道文化部门(推荐意见)

(各街文化主管部门对该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及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相关传承人(群体)参与的广泛性及是否建议推荐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七、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




                 





                     

                                           


专家委员会论证组组长(签字)



                   二○二 年  月  日                            

区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姓名

年龄

专业

职称

单位

联系电话

签字


















































注: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必须用蓝色圆珠笔或钢笔签字。

八、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九、传统医药类项目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


二○二年 月  日

附件2附件:


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项目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传承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保护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洪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印制

20226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中“项目类别”及“项目名称”应按已公布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类别及名称正确填写。项目类别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用A4纸打印,内容应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

二、填表说明

(一)“荣誉称号”栏目中,填写传承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如“民间工艺大师”等,如没有,可不填。

(二)“个人简历”栏目中,简要填写传承人的工作、学习情况。“传承谱系”栏目中,填写项目清晰的传承脉络。

(三)“学习、传承授徒及开展传承活动情况”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在学习、传承授徒、履行传承义务等方面的情况。“技艺特点”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在该项目领域里独特的技艺表现形式等。

(四)“个人成就”栏目中,应填写传承人所获得的奖励、表彰及成果。“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情况”栏目应填写传承人所拥有的与项目相关的珍贵实物、资料。在“照片及音像资料目录”栏目中填写资料清单,如没有附带相关照片及音像资料,可不填。

(五)在“本人申请意见”栏目中应填写本人愿意作为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人选。“项目保护单位意见”须加盖项目保护单位公章。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文化程度


职 业


职务职称


荣誉称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邮   编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学习

传承授徒及开展传承活动情况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街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级专家委员会评议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区级专家委员会名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称

单 位

联系电话

签 字

















































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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