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医疗救助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和政策清单 | ||||
序号 | 主管 部门 | 项目资金名称 | 文件依据 | 政策标准 |
1 | 区医疗保障局 | 医后救助(医疗救助手工零星报销) | 1、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6]32号) 2、武汉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武民政[2017]4号) 3、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实施办法(武政规[2019]29号) 4、武汉市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武民政规〔2018〕2号) 5、武汉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武医保[2022]21号) | 五类重特大疾病的自付合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10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1万元;其他重症(慢性)疾病的自付合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5000元; 重点救助对象、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支出型贫困家庭(A类)因患一般疾病而住院产生的自付合规费用,按照8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2.6万元(含门诊救助金额);低收入困难对象和支出型贫困家庭(B类)按照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1万元(含门诊救助金额)。 【具体标准参考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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