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3〕269号),武汉市将创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儿童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创建工作统筹指导,进一步提高我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规范水平,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努力让每个儿童能够安全健康、快乐成长,依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2〕15号)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武政办〔2023〕13号),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洪山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洪山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认定、评估、监测等机制。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能开展相关领域儿童友好行动。
(二)有序推进建设。深入研究《武汉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按责任分工推进实施。
(三)加强监测评估。组织制定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适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对本地方儿童发展整体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开展建设情况评估。
(四)强化宣传交流。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公益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把儿童友好的理念向全社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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