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老复员军人:6人,发放标准:1975元/月,合计130350元;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人,发放标准:755元/月,合计16610元;
部分烈士老年子女:1人,发放标准:645元/月,合计7095元;
共计发放:154055元。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