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8-09-29 16:59

名       称: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部门决算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部门决算
日期:2018-09-29 16:59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为辖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并对审批服务项目的运转进行组织协调、目标管理、跟踪督察;负责拟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协助监察部门处理中心开屏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投诉等;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协议供货入围,组织专家评定等;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  个。

  无纳入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总编制人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29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69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14万元,增长91.98%,主要原因是根据行政审批局的新职能及单位需求制定外包服务费、成立采购中心后产生的业务经费和外包人员经费、提升办事环境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7万元,占本年支出24.72%;项目支出1,270万元,占本年支出75.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9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14万元,增91.98%。主要原因是根据行政审批局的新职能及单位需求制定服务外包服务费、成立采购中心后产生的业务经费和外包人员经费、提升办事环境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2万元,增长90.62%。主要原因是根据行政审批局的新职能及单位需求制定外包服务费、成立采购中心后产生的业务经费和外包人员经费、提升办事环境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4万元,占98.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万元,占0.5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万元,占0.47 %;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占0.89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988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1,6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83%。其中:基本支出417万元,项目支出1,27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办公设备购置48.2万元,主要用于服务大厅,窗口及办公室的办公设备;2、党建工作经费(含党建)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专项工作;3、服务外包经费198.29万元,窗口人员经费和支出,维持审批工作运行;4、工作服购置8.7万元,用于人员工作服购置,统一办公着装;5、行政审批工作经费68.9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批事项及日常工作;6、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信息公开14.75万元,主要用于短信推送,电子印章及工作月报政务服务信息化;7、后勤保障经费24.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就餐后勤保障;8、机动经费3.2万元,主要弥补了办公经费的不足,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9、培训费4.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相关培训,增强了业务技能;10、聘请法律顾问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相关法律咨询顾问的劳务支出;11、体检费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体检;12、文明创建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宣传费、资料费等相关支出;13、现场勘察联合勘验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现场勘察与联合勘验,提高勘察效率节约人力物力;14、预算调整508.9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中心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协议供货入围,组织专家评定等;15、专家库中介机构建设管理经费5万元,根据新职能及单位需求制定用于专家库中介库建设及管理;16区级上年结余361.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3.0项目,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951万元,支出决算为1,6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7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服务外包经费未到付款日期。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4.7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我局二级单位新成立,根据社保目前政策,暂时无法上线。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8。2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09%。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81%。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本级及下属 1 个行政单位、 0 个参公事业单位、 2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为预算的 7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 0 %,比预算增加 0 万元。

  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其中:住宿费 0 万元、旅费 0 万元、伙食补助费 0 万元、培训费 0 万元、杂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国际交流与合作团组 0 个、 0 人次;招商引资与会展团组 0 个、 0 人次;国际组织会议团组 0 个、 0 人次;境外培训团组 0 个、 0 人次;业务考察团组 0 个。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 0 %,比预算增加 0 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为预算的 0 %,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中:租车费 0 万元;燃料费 0 万元;维修费 0 万元;过桥过路费 0 万元;保险费 0 万元;安全奖励费用 0 万元;其他等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为预算的 700 %,比预算增加0.07万元。

   2017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0.07万元。其中:国际访问 0 万元,主要用于 0 的接待工作 0 批次 0 人次(其中:陪同 0 人次);大型活动 0 万元,主要用于 0 的接待工作 0 批次 0 人次(其中:陪同 0 人次);外省市交流接待 0.07 万元,主要用于岳阳市君山区政务中心考察人员 的接待工作 1批次 6 人次(其中:陪同 3人次)。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万元,降低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万元,降低100.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项目未开展绩效目标评价。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0万元,比2016年增加   2   万元,增长(降低)   20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6.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3.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6.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6.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在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成立初期,经常联系省、市采购中心、市民之家、区财政局等单位,车辆使用频繁,更好地推动全区各项政府采购工作胜利开展;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深入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

  2、受理和及时处理各类投诉。

  3、提供多方位审批服务。

  4、建设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5、加强对区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综合监管。

  6、加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技能培训。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深入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100%,行政审批工作满意率90%以上,政务服务工作群众满意率85%以上。

   

  已完成

  2

   受理和及时处理各类投诉

  投诉办结率95%以上,有效投诉率低于1

   

  已完成

  3

  提供多方位审批服务式。

   

  实行证照联办和联合勘验,搜索容缺收件、多评合一、远程勘验等审批方 

  已完成 

      4

  建设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推行入驻清单制度,公共服务事项能进即进、能放必放、应放尽放

   

  已完成

  5

  加强对区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综合监管

  确保平台之外无交易;严格实施管采分离

   

  已完成 

  6

  加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技能培训

  组织开展各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技能培训6期以上。

   

  已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反映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反映(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9、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公开咨询电话:027-87698006

附件: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

./t20180929_252302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