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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信访件办理不严不实问题 (省序号10)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25-04-16 16:05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 字号:

一、反馈问题

个别地方群众举报件办理不严不实,督察组共抽查24件被地方判定为“不属实”的举报件,其中有5件反映的问题属实或基本属实。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

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及验收机制,加强对日常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对1件举报属实的生态环境信访件迅速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确保生态环境信访件依法依规办理到位

二)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前,起底排查群众举报件中被判定为“不属实”的信访件。对重新核定为“属实”的信访举报件,明确办结目标,有序推进整改,妥善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2024年12月底前,建立问题清单,对群众举报属实的1个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及验收机制,加强对日常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完成了涉辖区1件举报属实件(编号D3HB202405100062反映碧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维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不够抽取青菱河水等问题)的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生态环境信访件依法依规办理到位。

(二)措施完成情况

1.根据《武汉市关于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判定“不属实”的信访件开展全面排查的通知》,对涉区4 个“不属实”信访件再核实,其中2 件仍为“不属实”,2 件“属实”。针对2件“属实”件明确了办结目标并有序推进整改 ,目前已办结,并对办结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无异议。

2.对督察报告指出的涉辖区1件举报属实件编号D3HB202405100062反映的碧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维的青菱立交分散处理设施进水量不够抽取青菱河水等问题信访件进行了再核查,因周边市政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该设施日均处理量从2021年的3.3万吨降至目前的1.8万吨,存在进水浓度偏低和信访人反映的“进水量不够”问题,认定信访反映属实。我区通过更换分散处理站运维单位、排查周边管网、强化水质监测检测、完善分散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强化运维单位和分散处理设施监管,确保该处分散处理设施排水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目前已完成整改。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4月16日至4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洪山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87653931


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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