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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生态环境分局青年小组走进法庭在公益诉讼实践中淬炼法治思维
日期:2025-03-31 09:35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 字号:

为深化“长江大保护”法治实践,326日上午,洪山区生态环境分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5名成员,区河湖长办主任、人民陪审员蒋主任邀请,赴武汉海事法院旁听黄柏河东支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庭审,将法治课堂搬进审判现场,以案为鉴锤炼生态治理能力。

庭审聚焦于宜昌某企业磷矿井涌水排放标准争议,控辩双方执行标准赔偿金额以及河流现状等专业问题展开举证质证。控方指出企业执行《磷矿开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错误,应以更严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为准;辩方则强调自身已履行法定义务,且黄柏河水质长期维持Ⅱ类标准,主张赔偿金额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最终经法庭问询,双方当庭表达了调解意愿。

旁听结束后,青年小组成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讨论。从事法规工作的马逸鹤表示“通过旁听真实案例,我深刻认识到依法治污的重要性,我将更加严谨地审核每一项环保法规,确保其真正服务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从事监测工作的李达补充道“这让我意识到,科学监测是生态保护工作的核心支撑,只有精准的监测数据,才能为法治判断提供有力依据”;从事综合工作的夏维琛联系环保督察谈到“该案通过调解实现生态修复优先,启示我们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也要关注企业并购重组等环节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财务人员雷雪雯也表达了自己的感悟“这次庭审让我深刻体会到,财务工作同样能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力量”;从事审批工作的陈卓总结道“这次实践不仅对审批工作有启示,跨岗位联学的方式也对破除岗位认知壁垒、推动多维度视角融合、凝聚系统治理合力有很大意义”。

此次庭审实践通过真实案例的沉浸式学习,既激发了青年小组对生态法治的深度思考,更激发了对各自工作领域的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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