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主体:洪山区人民政府珞南街道办事处
序号
行政检查的名称或种类
行政检查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文号
1
对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注:行政检查,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对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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