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检查权力事项
序号 | 行政检查的名称或种类 | 行政检查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文号、具体条款 |
1 | 餐厨废弃物产生、处理活动监督检查 | 《武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6、21条 |
2 | 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检查 | 《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6、7、53条 |
3 | 瓶装气经营活动监督管理 |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4条第2款、第43条 |
4 | 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监督检查 |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第7条第1款 |
5 |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工程监督检查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21条第2款 |
6 | 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条第2款 |
7 | 对道路运输企业服务质量的信誉考核 |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34条 |
8 | 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59条; |
9 | 对辖区相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条 |
10 | 对出租汽车营业站管理的监督检查 | 《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25条第1款 |
11 | 对人工繁育、出售、收购、利用省级以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5条、第36条 |
12 | 对占用征收林地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9条、第66条、第67条 |
13 | 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46条、第49条 |
14 | 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19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7条。 |
15 | 对林木采伐活动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9条、第66条、第6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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