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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6年度日常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日期:2026-04-07 14:57 来源:区城管局 字号:


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6年度日常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表时间:2026327

序号

检查

事项

检查

依据

检查主体

(发起单位/协同单位)

检查

对象

检查

项目

检查

方式

检查

频次

检查

比例

检查

必要性

1

燃气安全检查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2.《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2号)3.《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

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燃气经营企业

1.经营资质证照2.人员配备及资质3.管理制度4.周边环境5.安全警示6.瓶库管理7.报警器8.防爆电气瓶库9.消防设施10.气瓶管理11.入户安检12.销售台账13.否定项:瓶库间不与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及裙房、办公楼外墙毗连;瓶库为单层,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室;瓶库相邻房间不得是明火、散发火花地点不得存放、销售报废、超期未检、严重锈蚀、损坏或无自有标志的不合格钢瓶

现场检查

1次/年

全覆盖

1.行政检查标准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须至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勘。2.通过“主动干预”切断燃气事故链条,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预防燃气泄漏与爆炸风险保障燃气设备本质安全。③促进合规经营、明确责任界定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

2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3号)第五⼗⼀条;2.《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7号)第三⼗六条第⼀款

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税务局

危险货运

1.经营资质;2.人员管理;3.车辆管理;4.动态监控;5.安全管理。

现场检查

2次/年

100%

行政检查标准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须至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勘。

3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第四⼗九条第⼀款

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规上普货

1.经营资质;2.人员管理;3.车辆管理;4.动态监控;5.安全管理。

现场检查

1次/年

100%

行政检查标准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须至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勘。

4

对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8号)第⼋⼗⼆条第⼀款

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客运

1.经营资质;2.人员管理;3.车辆管理;4.动态监控;5.安全管理。

现场检查

1次/年

100%

行政检查标准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须至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勘。

5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第14号)第四⼗五条

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1.经营资质2.经营行为

现场检查

1次/年

25%

行政检查标准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须至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勘。

6

对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的监督检查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正);2.《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25年修正);3.《武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2025年)

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从事道路运输新业态经营企业

1.经营资质;2.人员管理;3.车辆管理;4.经营行为。

现场检查

1次/年

3%

行政检查标准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须至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勘。

7

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百二十五号)第二条、第三十五条

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从事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相关机构

1.经营资质2.经营行为

现场检查

1次/年

5%

行政检查标准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须至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勘。

8

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

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

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1次/年

5%

行政检查标准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须至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勘。

9

对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的监督检查

1.《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2. 2.《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2020修订)

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的企业

1.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的监督检查;2.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3.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4.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5.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现场检查

1次/年

10%

行政检查标准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须至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勘。

10

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

1.经营资质;2.服务合同;3.环卫作业人员管理;4.环卫作业车辆管理;5.日常管理和培训制度;6.办公和停车场所设置;7.生活垃圾去向管理。

现场检查

1次/年

5%

行政检查标准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须至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勘。

11

对港口行政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国家主席令第五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2.《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1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从事港口经营的企业

1.港口经营资质;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3.经营(驻在)期限;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

现场检查

1次/年

20%

行政检查标准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须至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勘。

12

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从事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的企业

是否正常开展经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是否超出范围

现场检查

1次/年

30%

行政检查标准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须至企业现场进行实地查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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