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行政检查协同,提高综合监管效能,现将洪山区区级“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各部门、各街道(乡)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通知》《洪山区关于推进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提高执法水平,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洪山区司法局
2026年2月27日
|
洪山区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第一批) 跨部门 | |||||
|
序号 |
检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
|
1 |
住宿场所(宾馆、酒店) |
发起部门 |
洪山公安分局 |
对住宿场所治安管理的检查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
联合部门1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住宿场所登记事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
联合部门2 |
区卫生健康局 |
对住宿场所卫生管理情况的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
联合部门3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对住宿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 ||
|
联合部门4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对住宿场所依法规范排水情况的监督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1号) | ||
|
2 |
娱乐场所 |
发起部门 |
区文旅局 |
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联合部门1 |
洪山公安分局 |
对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 ||
|
联合部门2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对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 ||
|
联合部门3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娱乐场所食品安全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 | ||
|
联合部门4 |
区卫生健康局 |
对娱乐场所卫生管理情况的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
3 |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
发起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
联合部门1 |
洪山生态环境分局 |
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规范管理的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联合部门2 |
区城管执法局 |
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检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 ||
|
联合部门3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证照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第三十八条 | ||
|
联合部门4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对企业消防安全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 ||
|
联合部门5 |
洪山公安分局 |
对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含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源从业单位的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三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第十九、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
|
4 |
餐饮企业 |
发起部门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等许可、备案和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
联合部门1 |
区城管执法局 |
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是否定期清洗维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
|
联合部门2 |
区卫生健康局 |
对餐饮企业的二次供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等五类情形的处罚(涉及二次供水的餐饮单位)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
|
联合部门3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对餐饮场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 ||
|
联合部门4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对餐饮场所依法规范排水情况的监督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1号) | ||
|
5 |
校外线下培训机构 |
发起部门 |
区教育局 |
对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检查 |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
|
联合部门1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营业执照、违规发布广告、价格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
|
6 |
养老机构 |
发起部门 |
区民政局 |
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的检查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 |
|
联合部门1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养老机构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
联合部门2 |
区卫生健康局 |
对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和医疗服务行为的检查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 ||
|
联合部门3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 ||
|
联合部门4 |
区城管执法局 |
对养老机构燃气安全的监督检查 |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 | ||
|
7 |
燃气经营企业 |
发起部门 |
区城管执法局 |
对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检查 |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 |
|
联合部门1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具产品质量、价格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
|
联合部门2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对燃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 ||
|
8 |
定点零售药店 |
发起部门 |
区医保局 |
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
联合部门1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存储、销售全过程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
|
9 |
房屋租赁类企业 |
发起部门 |
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督检查 |
《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
|
联合部门1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市场主体资格及登记事项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 | ||
|
联合部门2 |
洪山公安分局 |
对流动人口、出租房东或出租房经营管理人员、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从事房屋租赁或职业介绍的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三条;《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二条 | ||
|
10 |
医疗机构 |
发起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管理、医疗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管理、医疗医疗质量评价管理、中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公共卫生责任履行、母婴保健技术与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改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
|
联合部门1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采购、验收、存储、使用全过程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
|
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存储、使用全过程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 | ||||
|
联合部门2 |
区医保局 |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
|
联合部门3 |
洪山生态环境分局 |
医疗机构医废管理和辐射安全工作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
|
联合部门4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对医疗机构依法规范排水情况的监督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1号) | ||
|
11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发起部门 |
区人力资源局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情况的检查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特定业务的检查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检查 |
《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湖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 ||||
|
联合部门1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市场主体资格、登记事项及价格行为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
洪山区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第一批) 部门内 | ||||
|
序号 |
检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
1 |
医疗机构/小型三产/一般工业企业/其他 |
洪山生态环境分局 |
建设项目环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
排污许可 |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 |||
|
“三同时”执行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
|
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 |
《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 |||
|
自动监控系统情况 | ||||
|
废水排放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
|
废气排放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
|
一般固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
危险废物 | ||||
|
噪声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 |||
|
环保管理及应急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
|
2 |
用人单位(除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学校及劳务派遣单位) |
区人力资源局 |
对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检查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
|
对招聘、使用劳动者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 |||
|
对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检查 | ||||
|
对制定和执行劳动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
|
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6号)《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 |||
|
对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 |||
|
对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检查 | ||||
|
对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检查 | ||||
|
对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 |||
|
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要求检测乙肝的行政检查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合同法》 | |||
|
对配合劳动保障监察行为的检查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 |||
|
3 |
各类企事业单位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 ||||
|
防火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 ||||
|
消防档案及防火台账情况 | ||||
|
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 ||||
|
4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 |||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 |||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 |||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 | |||
|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 |||
|
5 |
工业产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资格和条件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 |||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 |||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 |||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
|
6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 ||||
|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 ||||
|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 ||||
|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 ||||
|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 ||||
|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
|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
|
餐饮业经营者设定最低消费、拒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的检查 |
《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 |||
|
7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 ||||
|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 ||||
|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 ||||
|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 ||||
|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 ||||
|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
|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
|
8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和履行经营者义务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
|
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义务的检查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 |||
|
9 |
商标类企业、个体工商户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 |||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 |||
|
10 |
广告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
|
11 |
建设工程参建单位 |
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
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以及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
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
|
12 |
医疗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情况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
|
医疗机构母婴保健工作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
|
医疗机构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
|
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工作情况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 |||
|
13 |
建设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
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对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
|
建筑市场监督管理 |
《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
|
建筑工程消防管理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 |||
|
14 |
在建项目 |
区水务和湖泊局 |
排水许可办理情况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排水管网迁改情况 | ||||
|
涉河深基坑洪水影响评价许可中相关要求和补救措施落实情况及防洪安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
|
对企业是否取得有效取水许可和正确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 | |||
|
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施工、监测、监理、验收等工作及相关技术成果中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列入水土保持黑名单 | ||||
站点地图智能问答
版权所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 鄂ICP备05009168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07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110038
主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单位:洪山区大数据中心 |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 邮编:430070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 | 网站技术支持:027-87673391 | 网站运维邮箱:htfw@hong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