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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8-09-28 11:24

名       称: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部门决算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部门决算
日期:2018-09-28 11:24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部门决算

  2018年9月2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指示,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指导全区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2.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项社会职能。根据基层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对关系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制度的研究制定,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及时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代表职工协调劳动关系。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案件;为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5.指导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健全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制定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工会与行政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6.协助区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技术练兵、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指导全区工会群众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包括新经济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协调党组织考核推荐工会主要领导人选。做好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8.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工会企事业。

  9.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广泛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10.指导基层工会做好女职工工作,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妇女的方针政策,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纳入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总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7人)。在职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20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取消劳模联谊会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万元,占本年支出67.00%;项目支出66万元,占本年支出33.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劳模联席会项目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万元,减少10 %。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劳模联席会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7万元,占98.50%;住房保障支出3万元,占1.5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00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34万元,项目支出6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工会工作活动49万元,包括五一劳动大会5万、困难职工慰问15万、两节送温暖20万、金秋助学9万等支出,主要成效:通过慰问困难职工家庭,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应急性生活问题;高温天气送清凉,预防高温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金秋助学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五一劳动大会以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引领,为大力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劳模联谊会11万元,主要成效:弘扬先进、激励劳模继续建功立业,注重培养和推荐先进典型,为社会、为企业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劳动最光荣的氛围。车辆处置款6万元,因车改处置车辆后所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97.1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5%。

  2.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82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38%。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为预算的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为预算的0.00%,比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00次,0.0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其中:住宿费0万元、旅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杂费0万元。主要用于国际交流与合作团组0个、0人次;招商引资与会展团组0个、0人次;国际组织会议团组0个、0人次;境外培训团组0个、0人次;业务考察团组0个。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为预算的0.00%,比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中央公车治理有关规定,一律暂停购置新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为预算的0.00%,比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取消单位公务用车。其中:租车费0万元;燃料费0万元;维修费0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0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为预算的0.00%,比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国际访问0万元;大型活动0万元;外省市交流接待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四)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 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七) 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3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74.24%。共组织对困难职工帮扶”“ 两节送温暖”“金秋助学”“五一大会等 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2017年度项目资金使用完成情况较好,所有项目均在预算安排的时间如期完成,基本达到预期效果,并收获较好的职工群众满意度。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工会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工会工作活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49万元,执行数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项目完成及时率为100%;二是元旦、春节送温暖以及困难职工帮扶和金秋助学慰问人数完成指标达到100%;三是服务群众职工满意度达到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困难职工摸底范围较大,需要慰问的困难职工涉及的基层单位较多,项目执行的具体时间与计划时间有一定出入;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力量,提前做好摸底准备工作,提高工作执行效率,确保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和相关活动落实到位。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充分保障了工会各项职能的发挥,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好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打下坚实基础,并通过这些项目,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各类生活困难、维护职工安全健康、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使广大职工群众感受到党政府和工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附件:工会工作活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由工会经费负担。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总工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助推全区经济发展

  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扎实推进基层非公企业组建,推动基层工会规范提升,真正使基层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深入开展“到职工中去”活动,全区工会干部联系服务企业76家,收集意见建议124条,建立职工微信群335个,覆盖职工人数65053人,帮助企业解决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宣传工会的各种帮扶政策,在工会与职工之间搭建起了有效的沟通桥梁。深化“ 职工之家”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积极开展职工书屋建设;创建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通过先模人物带动职工创业创新;向市总工会申报了17家市级模范和谐企业,其中9家企业获得武汉市模范和谐企业、武汉市和谐企业称号。

  二、引导职工创业创新 开展职工技能大赛

  积极响应武汉市政府“五年内留住百万大学生”的行动计划,在联想星空智慧谷创建“联想之星”星空加速器”职工创客基地;在武汉理工大学创业孵化基地创建职工创客基地。围绕“创业创新创优,聚力拼搏赶超”的主题,在全区大力开展劳动竞赛:携手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物业行业工会等单位举办了洪山区第二届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特色劳动竞赛;组织武汉昱升光器件有限公司开展了职工技能竞赛;携手区民政局共同举办洪山区首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大力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5月份在武汉商学院举办了为期5天的就业创业培训,并为20多名有创业意愿的职工继续提供为期一个月的创业培训,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三、注重职工权益维护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按照市、区总工会关于开展法律“五进”活动要求,2017年我们共计开展17场法律援助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活动,到基层一线为广大职工开展一对一的法律知识宣传和权益维护。 持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一线具体参与和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建立与区人力资源、司法、信访等部门合作调解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2017年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2件,涉案金额175.2万余元,职工维权信访办结率95%以上,职工满意率达100%。

  四实施职工精准帮扶 着力解决职工困难

  一是开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全区共动员组织23487名职工参加了2017年度武汉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超额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切实缓解了职工的就医压力。二是春节期间积极筹集资金开展送温暖活动,帮扶困难职工1100人次。三是开展“ 关爱女职工,服务女职工”的两癌筛查活动,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全区203名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进行了免费“ 两癌”筛查。四是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为全区奋战在高温一线的1800余名职工送去了炎炎夏日里的清凉,也送去了工会组织的关心关爱。 五是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共帮扶300多名困难职工子女就学,让需要帮助的困难职工在开学之际,感受到来自工会组织的温暖关爱与无限关怀。六是开展“爱心驿站”示范点创建,拓展服务职工的形式和内容,延伸服务链条。

  五关注女职工素质提升 精心打造“流动课堂”

  随着社会的发展,职场女性承担着家庭和事业双重的责任和压力,2017年6月区总工会更加关注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和素质提升,全面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邀请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国家级专家郑晓边教授到武汉昱升光器件有限公司,为该企业100多名女职工送去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心理学辅导课堂,为企业女职工缓解心理压力、构建幸福生活提供了不一样的思路和帮助。12月,区总工会邀请了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刘亚为大家进行《职场女性心理解压》讲座,为区物业行业的近百名女职工代表讲述了积极健康的心理对健康生活的重要性,引导大家学会自我减压,懂得自知、自尊和自我接纳。

  六、开展经费审计监督 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

  履行内部审查审计监督职责。区总工会经审会组成审计小组对本级工会的年度预决算、经费收支、资产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开展“下审一级”工作,对18家直属工会2015至2016年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下达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落实会员福利待遇。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经费管理使用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落实会员福利待遇。

  序号

  要事项

  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助推全区经济发展

     新增工会组织30家。创建市级职工书屋2家,创建市级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3家。帮助、鼓励5家企业申报、参评市级模范和谐企业。

     新增工会组织44家。创建市级职工书屋3家,创建市级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3家。9家企业获得武汉市模范和谐企业、武汉市和谐企业称号。

  2

  引导职工创业创新 开展职工技能大赛

  积极引导广大职工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成1个“职工创客”示范基地。举办职工技能大赛,组织特色劳动技能竞赛2场次。

   

  积极引导广大职工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成2个“职工创客”示范基地。举办职工技能大赛,组织特色劳动技能竞赛3场次。

  3

  注重职工权益维护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推动劳动法律进企业、进园区、进工地,开展法律小讲堂8场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争议案件成功率达80%。

  推动劳动法律进企业、进园区、进工地,开展法律小讲堂17场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争议案件成功率达95%以上。

  4

  实施职工精准帮扶 着力解决职工困难

   

  职工参加住院医疗、重大疾病互助活动不少于2万人。送温暖帮扶困难职工600人,金秋助学300人。对200名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进行“两癌”筛查。

   

  职工参加住院医疗、重大疾病互助活动达到23487人。送温暖帮扶困难职工1100人,金秋助学300多人。对203名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进行“两癌”筛查。

   

   

   

   

  5

  关注女职工素质提升,精心打造“流动课堂”

   

  精心打造“流动讲堂”,全面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举办2场女职工素质提升流动讲堂。

   

  精心打造“流动讲堂”,在武汉昱升光器件有限公司和区物业行业工会联合会共举办了2场女职工素质提升流动讲堂。

   

   

   

  6

  开展经费审计监督 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

   

  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本级工会预决算情况和部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开展审查审计。

   

  区总工会经审会组成审计小组对本级工会的年度预决算、经费收支、资产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对18家直属工会进行了审计,提出了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 群众团体事务 行政运行(群众团体):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 群众团体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提租补贴: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开咨询电话:027-8767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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