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洪社审销〔2026〕第1号 信息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洪山区行政审批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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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13 15:55 |  来源:洪山区行政审批局


武汉致华科技有限公司等292家出版物零售单位:

经洪山区新闻出版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武汉致华科技有限公司等189家出版物零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终止,湖北嘉宝艺术有限公司等103家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现作出如下决定:依法注销你(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如对上述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洪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7-87698027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秀街9号政务中心11楼1107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0

附件: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名单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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