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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省民政厅 《湖北省社会团体换届规范指引》
日期:2025-11-21 17:25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字号:

近日,湖北省民政厅出台了《湖北省社会团体换届规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对全省社会团体换届工作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和指导,标志着我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一、出台《指引》的重要意义

社会团体换届,是社会团体的法定权利、义务,属于社会团体最严肃、最重要、最繁琐、最专业的一项组织活动,也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重点、难点、堵点。出台指引有利于更好的引导规范社会团体换届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更好的指导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优质、便民、高服务;有利于指导社会团体依法及时办理行政许可;有利于缓解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工作压力

二、《指引》的起草过程和主要依据

2023年8月湖北省民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666号修订《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7号)等法规条例,起草《指引》初稿先后在厅官网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市、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2025年1月以来,省民政厅又结合民政部的新要求和登记管理工作实践,修改若干处

2025年,9月8日12日民政厅再次征求各市、州民政局意见,采纳部分意见,最终形成《指引》送审稿

2025年10月,根据厅法规处合法性审查意见,我处对《指引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指引》的重点内容

《指引》采取归纳方式,规范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没有创设新的条件和程序。重点就换届工作机构的设立、候选人的产生、换届选举流程、变更登记和备案、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共七章四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了《指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相关定义。

第二章换届工作机构部分,明确了社会团体组织换届工作的时间,换届工作机构的产生程序及相关职责。

第三章会员资格审查与会员代表推选部分,明确了社会团体会员大会及会员代表大会的定义及产生方式,对会员及会员代表资格的确认进行了规范。

第四章候选人产生部分,明确了社会团体下一届理事、常务理事、监事(长)、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基本任职条件和产生方式。

第五章换届选举部分,明确了社会团体召开换届会议前,换届选举机构应完成的工作,明晰了换届选举大会应遵循的程序。

第六章变更登记和备案部分,明确了社会团体换届大会结束后,应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在30日内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相关依申请服务事项。

第七章附则部分,明确对社会团体在换届过程因内部纠纷或其他原因引起突发情况,导致会议无法进行的情况的处理办法以及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关联政策: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社会团体换届规范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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