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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19-06-04 16:38

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06-04 16:38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区安全生产政策建议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研究提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区有关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中央、省在洪山辖区有关企业和区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区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全区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全区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组织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1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  个。

  (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执法队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编制人数 16  人,其中:行政编制 7 人,事业编制 9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9 人)。在职实有人数 15 人 ,其中:行政8   人,事业 7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7 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 1386.55   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 (减少) 471.45   万元, (降低) 25.37   0%,主要原因是2017年政府十件实事加油站建设项目支出为827万,2018年支付此项支出为351.02万,减少475.98万。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1386.5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386.55   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1386.55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470.06 万元,占本年支出 33.9 %;项目支出 916.49 万元,占本年支出 66.1   %;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1386.55   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减少) 471.45   万元,(降低) 25.37   0%,主要原因是2017年政府十件实事加油站建设项目支出为827万,2018年支付此项支出为351.02万,减少475.98万。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386.5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减少) 471.45   万元,(降低) 25.37   0%,主要原因是2017年政府十件实事加油站建设项目支出为827万,2018年支付此项支出为351.02万,减少475.98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386.55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51.02   万元,占 25.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9.9 万元,占 3.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8.35 万元,占 1.3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920.03 万元,占 66.35  %;住房保障支出 47.25 万元,占 3.41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02.17万元,支出决算 1386.55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6   %。其中:基本支出  470.06  万元,项目支出  916.49   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项目名称安全生产责任状经费271.46万元,主要成效高效完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宣传。进行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着力推进“两个全覆盖工程。做好全区应急救援及全区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落实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切实履行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优质完成武汉市责任状工作目标,保证生产安全不出大事故。

  2.项目名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经费26.34万元,主要成效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以及冬季雨雪冰冻、汛期和夏季高温天气特殊时段,组织区领导带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对辖区工商贸、建筑工地、危化、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对辖区内重点安全隐患进行督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排查整改隐患。

  3.项目名称局机关建设17.41万元,主要成效保障党建、文明创建、综合治理、普法、执法档案整理等各项工作有效进行。组织党员去红色基地参观学习,下拨经费给街道进行综治宣传,制作宣传视频,订阅法治刊物,提升了党员的思想意识,加强了党风建设。各种宣传活动走向街道社区,强化了党建引领,打造和谐城市创建。

  4.项目名称保障安全生产专项经费35.19万元,主要成效为保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弥补各项专业工作人手的不足,根据需要我局特申请合同工临时人员协助安全生产工作。聘请法律顾问解决了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提升了法律意识减少了盲目性。深化安全生产领导“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卫生科打非治违主要针对醇基燃料专项整治工作。

  5、项目名称安全生产监察协管员劳务费经费147.75万元, 主要成效通过购买劳务,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了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保护了生态环境。

  6.项目名称小微企业生产安全险及责任政府补贴45万元, 主要成效1600家参保。安全责任险用责任保险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

  7. 项目名称社区安全协管员补助经费18.2万元,主要成效对安排在社区街道的安全协管员进行每年1000元/人的补贴,共计175人。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安全协管员补贴,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事故发生,增加了社区协管员工作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8. 项目名称政府十件实事加油站应急管理室建设351.02,主要成效完成洪山区8家加油站应急管理室建设工作,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加强加油站安全应急防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351.02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1.02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5.92万元,支出决算为49.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发放。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8.35万元,支出决算为18.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1179.45 万元,支出决算为 920.03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78   %,主要原因由于某些项目经费在实际完成过程中预算一些特殊情况,我局在执行过程中打报告对预算进行了调整,如“小微企业责任险”、“两化体系经费”、“执法服装费”、“安全举报奖励”等,申请调减192万元,实际完成率为94.28%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48.45 万元,支出决算为 47.25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97.52 %,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70.0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31.8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本级及下属 1 个行政单位、 1 个参公事业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  4.2  万元,支出决算为  3.2  万元,为预算的  76.19   %,其中:

  1.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决算为  0   万元,为预算的   0  %,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八项规定的号召,厉行节约。

  2018年因公出国()团组  0  个,  0 人次,实际发生支出  0  万元。其中:住宿费 0 万元、旅费 0 万元、伙食补助费 0 万元、培训费 0 万元、杂费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2  万元,完成预算的  76.19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为预算的 100   %,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原因:按中央公车治理有关规定:此期间内,一律暂停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为预算的 76.19 %,比预算节约 1.1 万元主要用于,其中:租车费  /  万元;燃料费 2 万元;维修费0.79万元;过桥过路费 / 元;保险费  0.41   万元;安全奖励费用 / 万元;其他填写具体项目等 /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为预算的 100%,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项规定的号召,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年初预算 (减少)1万元,减少24%,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较预算减少1.11万元,减少24%,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车运行费决算较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油费较预算节约,严格公务车出勤、遵守“公务车”管理制度,油卡专人管理,厉行节约。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9 个(包括20个子项目),资金 916.49 万元。组织对 4  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 916.4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安全生产责任状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聚焦于解决哪些现实问题: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培训,全区应急救援,全区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处理结果,保证生产安全不出大事故、聘请安全专家完善生产监督执法体制。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05.5 万元,执行数为 271.46 万元,完成预算的 88.86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高效完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宣传。二是进行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着力推进“两个全覆盖工程。三是做好全区应急救援及全区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落实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切实履行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四是优质完成武汉市责任状工作目标,保证生产安全不出大事故。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处理结果,保证生产安全不出大事故、聘请安全专家完善生产监督执法体制。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6.15 万元,执行数为26.3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69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 元旦、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以及冬季雨雪冰冻、汛期和夏季高温天气特殊时段,二是组织区领导带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对辖区工商贸、建筑工地、危化、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对辖区内重点安全隐患进行督办。三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排查整改一般隐患、重大隐患10处、查处违法违章案件。

  保障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1、为保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正常顺利进行,弥补各项专业工作人手的不足,根据需要我局特申请合同工临时人员协助安全生产工作。2、根据洪政办2015(22)号文件,各机关单位必须聘请法律顾问。3、根据武安监规(2018)5号文件,以及责任状第五条,深化安全生产领导“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卫生科打非治违主要针对醇基燃料专项整治工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40万元,执行数为35.2万元,完成预算的 88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检查加油站,安排隐患排查整改。二是职业卫生摸底调查情况为依据,重点对汽车维修店的喷漆打磨车间、石材加工企业的现场切割打磨场所进行了整治,三是开展涉粉爆企业再摸底、再管控,对已确认的13家粉尘涉爆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四是油气长输管道:多次组织对和平街厂前社区凤凰村武石化原油管廊和天兴洲武石化输油管线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场查看责任企业对落实油气管道保护各项工作部署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和各类重大隐患、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改情况;五是对36家水果副食店、超市、花圈店进行了检查,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局机关建设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市、区各项考核指标,必须安排经费在党建、文明创建、社会治安、普法廉政各项工作上。更新购置专用设备,改善工作环境,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党建、文明创建、社会治安、普法廉政提升安全生产思想意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1.8万元,执行数为17.41万元,完成预算的79.86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织党员去红色基地参观学习,二是下拨经费给街道进行综治宣传,三是制作宣传视频,订阅法治刊物,提升了党员的思想意识,加强了党风建设。四是各种宣传活动走向街道社区,强化了党建引领,打造和谐城市创建。五是机关更新办公设备15套,提高了工作效率。

  安全生产监察协管员劳务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弥补了执法队人员不足,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47.75万元,完成预算的98.5 %。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购买劳务,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了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保护了生态环境。

  小微企业生产安全险及责任政府补贴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政协提案目标要求,对小微企业购买生产安全责任险给予一半补贴。安全责任险用责任保险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政府对经营效益一般的小微企业进行一半补贴,可能提高小微企业参保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22.5%。主要产出和效果:1万家小微企业中1600家参保,安全责任险用责任保险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发现的问题2018年,区政府批准对主动向保险机构购买生产安全事故责任险的个体、小微企业按“一比一”补贴的方式予以补贴,每家企业政府补贴300元,原预算10000家企业,预算经费200万,但由于是自愿原则,小微企业安全意识薄弱,积极性不强,保险企业宣传力度不强,实际与预算差距较大,实际只完成了1600家。措施2019年依据2018年实际完成减少预算。扩大宣传力度。

  社区安全协管员补助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洪政(2008)30号,第二章,第八条;对安排在社区街道的安全协管员进行每年1000元/人的补贴,共计182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5万元,执行数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4%。主要产出和效果: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安全协管员补贴,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事故发生,增加了社区协管员工作积极性,起到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政府十件实事加油站应急管理室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主要成效完成洪山区8家加油站应急管理室建设工作进度款。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1.02万元,执行数为35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减少事故发生,政府十件实事重要项目提升了政府形象。

  ((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8.17 万元,比2017年增加   17.17 万元,增长81.76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交通补助11万放入商品和服务支出核算,17年放津贴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7.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1.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1.43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8.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8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武汉市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2018年全区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464起,死亡22人,受伤245人,直接经济损失397.414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3%、下降18.5%、上升12.4%、下降8.7%, 全国两会、中央领导来汉期间、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没有发生有影响的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和地方水上交通等高危行业和领域没有发生亡人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发生有影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因事故引发的社会稳定事件,圆满完成了“一无一降”控制目标,全区事故控制情况总体平稳。

  二、     认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

  危险化学品:检查加油站121家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8份、现场检查记录73份,查找发现隐患213项;检查工业气体充装企业11家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份、现场检查记录9份,查找发现隐患24项;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3家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份、下达现场检查记录5份,查找发现隐患20项,全部隐患已整改到位。职业卫生:以去年职业卫生摸底调查情况为依据,重点对汽车维修店的喷漆打磨车间、石材加工企业的现场切割打磨场所进行了整治,先后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7份、现场检查记录10份,查找发现隐患79项,对张家湾街5家石材加工企业依法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粉尘涉爆:开展涉粉爆企业再摸底、再管控,对已确认的13家粉尘涉爆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0份,整改隐患52条,剔除企业5家。受限空间作业对去年摸排确认13家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并对16家新增疑似企业进行现场确认并开展检查。共确认企业23家,存在的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油气长输管道:多次组织对和平街厂前社区凤凰村武石化原油管廊和天兴洲武石化输油管线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场查看责任企业对落实油气管道保护各项工作部署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和各类重大隐患、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改情况。烟花爆竹:对36家水果副食店、超市、花圈店进行了检查,收缴各类鞭炮80余件,统一进行了集中销毁,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在11个重点行业领域打击5类非法行为,重点整治18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区共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357起,暂扣车辆或吊销有关许可证72个,关闭非法违法企业9家,罚款44.2万元,涵盖了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涵盖了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

  四、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暗访行动

  为贯彻落实市“两保一促”专题会议精神,4月20日至6月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区各单位共检查企业2326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108人次,排查整改一般隐患2233处,重大隐患10处,查处违法违章案件9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经营企业6家。10月12日至10月18日,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各项工作要求,共出动检查人员261人次,检查企业176家次,排查整改一般隐患164个。“10.24”江汉区煤气罐爆燃事故后,全区于10月24日至1月9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实现我区安全生产“一无一降”目标。

  五、全面清理整治地下空间安全隐患

  根据全市统一工作部署,在区地下空间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了地下空间清查整治工作。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地下空间点位185处,有安全隐患的地下空间面积64.94万平方米,存在违建、消防等各类安全隐患问题495条。

  六、采取多种形式,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网络等媒体不断强化安全新闻宣传、公益宣传和安全知识技能传播。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等活动为载体积极推动安全教育“七进”活动。二是突出重点行业组织安全生产免费培训。改革安全生产培训模式,从以往主要对政府部门、街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开展全面免费培训转变为区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系列专题免费培训,以此提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坚持办好用好《安全生产信息快报》。利用“安全生产信息快报”平台,大力宣扬各单位抓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传达通报各类事故、发布预警信息,持续引导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向“工作日常化、单位末梢化、人员全民化”发展。全年共编汇安全生产信息快报79期。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工矿商贸企业死亡较大以上事故0次、

  圆满完成了“一无一降”控制目标

  2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

  1、危险化学品领域检查 2、职业卫生:重点对汽车维修店的喷漆打磨车间、石材加工企业的现场切割打磨场所进行了整治,3、粉尘涉爆:开展涉粉爆企业再摸底、再管控,对已确认的13家粉尘涉爆企业开展专项检查,4、油气长输管道:多次组织对和平街厂前社区凤凰村武石化原油管廊和天兴洲武石化输油管线开展了专项检查5、烟花爆竹:对36家水果副食店、超市、花圈店进行了检查

  全部完成

  3

  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为贯彻落实市“两保一促”专题会议精神

  圆满完成了“一无一降”控制目标

  4

  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重要文件及法规知识的学习宣贯,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培训。

  优秀

  5

  全面清理整治地下空间安全隐患

  根据全市统一工作部署,在区地下空间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了地下空间清查整治工作。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地下空间点位185处,有安全隐患的地下空间面积64.94万平方米,存在违建、消防等各类安全隐患问题495条。

  

  查处隐患问题495条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由于未预算在职养老保险,用离退休经费支付养老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由于未预算在职养老保险,用事业离退休经费支付年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购房补贴。

  6

  7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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